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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说话的人是白清欢,李长朝立刻释然。

段师祖挚友良多,便是再多一个哑巴朋友懂点哑语,那也不奇怪。

应临崖不在,这些应家后辈也一直似冰雕似的守在院门口,众人便不好久等,于是各自打道回府。

李长朝和小周他们都是庚金峰的弟子,自然该回庚金峰。

白清欢原想去庚金峰看看那位人傻钱多嘴硬的峰主,但是想起段惊尘每次去那儿都是找架打,想了想还是不去找罪受了。

目送旁人离去后,她低头看向不远处的细犬。

“走,刀疤,带我回家去。”

刀疤迈着优雅轻矫的步子走在前方带路,先是毫不停留地路过了五座灵力充沛的主峰,再是经过了若干灵力稍逊的次峰,又直直穿过灵力平庸的一众不起眼山脉。

最终,它在一座灵力几近于无的荒山前停爪了。

刀疤扬了扬狗头,甚至很客气地敷衍摇了两下尾巴表示欢迎。

意思显而易见,这是抵达段仙君的仙府了。

第13章 我就是盛德仙君!

到了熟悉的地盘,刀疤迈着修长的四条腿领路,时不时用眼神示意白清欢看向某处——

譬如古朴开裂的青石板山阶,再譬如野蛮生长的荒草野树,又譬如此刻那座四面透风的寥落剑庐。

果然不是荒山,还是有点东西的。

可惜东西不多。

白清欢推开门闩,屋内倒是整洁,无半点尘埃杂物。因为拢共也就正中摆了一张打坐的蒲团,其他便是连桌椅也无,有一瞬间,白清欢以为自己又回到了那艘破烂云舟上。

不对,云舟上的虽然老旧,但那怎么也是万宝阁的好东西,段惊尘这里的却只是凡物!

刀疤跟着进了屋,已经熟络的走向蒲团,转了个圈,懒洋洋团缩在蒲团上了。

白清欢:“……”

原来唯一一个蒲团还是狗的!

那一瞬间,白清欢脑中已然浮出一连串逻辑合理的推测。

山村少年生来身份低鄙,被修真世家掳了当剑奴,期间各种磋磨折辱与恶意几乎不曾停歇过,在那些生于锦绣富贵之家的天之骄子眼中,剑奴岂不就是贱奴吗?

他是生锈断裂的残剑,是炼废无用的丹药,是无人问津的一粒尘埃,所以他们欺他辱他,即便他后来成了天之骄子,成了青霄剑宗的盛德仙君转世,可在那些人眼中他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家世背景依仗,平白走了狗屎运的幸运儿罢了。

当鄙弃中多了嫉恨之后,段惊尘的处境也就更加艰难了。

推论结束。

白清欢表情莫测,倒不是心疼段惊尘,而是想到自己现在就是这样一位悲催到堪为话本男主的少年仙君,她背上感觉有蚂蚁在爬。

不能忍。

她成为段惊尘是来享受当祖宗的快感的,不是来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

白清欢:“刀疤。”

细犬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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