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9(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两个人相互道歉,说着说着都笑起来。女孩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爱上了自己,或许是第一眼,或许是第一句话,或者是她第一次到女人家中做客,对精巧美丽的银刀啧啧称奇时快乐的眼神。贫穷让她对女人家中的一切都充满兴趣,她看女人的目光,比书中平凡普通的农户少女仰望长生不死的血族公爵更为虔诚真挚。

她把自己最心爱的小羊的名字“艾达”,交给那位美丽的血族女性作笔名。艾达则为她写了《玫瑰血池》,血族女公爵和家庭教师的故事,因为她的梦想是当一个家庭教师。这特殊的圆梦方式,让她对艾达充满了眷恋和爱意。

她认识的单词不多,笨拙地阅读艾达的故事,常常为书中出现的陌生词句犯愁。艾达出奇耐心地教她读书、骑马、打扮,写她喜欢而自己不屑的引诱血族系列畅销书,带她到她一生都进不去的宴会上,让她认识自己的朋友和伙伴。

艾达说,我活得久,但爱很少;那稀少的爱全都交给了你,你应该感激。

没有人像她一样获得过艾达那么多的怜惜和馈赠,但她却还要向艾达索求更多——她们富裕了,争执却总是从“爱不爱”开始。

艾达确实对女孩的家庭没有兴趣,也不想知道她瘸腿的父亲过着怎样的日子,在富人家中养马的哥哥多么疼爱她。女孩照顾病重的母亲无法与艾达见面时,艾达会强行把她从房间里抓走。艾达把她带到血族的聚会上,向众人隆重地介绍她,但又允许别的血族咬她,撕开她的衣服,把她作为一种美食呈上餐桌。

掌控一切的血族认为自己的爱是最纯粹的:只关注爱的人本身,对她之外的任何事情都不屑一顾。

这种爱一天天地冷却降温。女孩开始筹划逃离,她要求艾达把《玫瑰血池》的钱分一些给自己,艾达答应了。然而血族答应这个要求的晚上,她独自穿过面包街走回家,捂着眼睛哭了一路。她后悔了,这个要求是过分且无礼的,她只想激怒艾达,但金钱对艾达来说实在太微不足道。

艾达以为她想要钱,于是把引诱血族系列书籍的钱也全都交给了她。为了让她高兴,孙惠然什么都能够做,比如把自己的笔名改成“艾达”——这件事的意义简直相当于在上帝面前交换戒指和誓言。但她为什么还不满足?

“日记”的字迹一开始是幼稚凌乱的,随着时间流动,越写越流畅。邢天意当时在装满母亲传家宝的箱子里找到这个笔记本,很快就津津有味读了起来。她发现日记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是“女孩”写的,后半部分的叙述者换成了“哥哥”。

而两部分的分野,就在女孩决定彻底离开艾达,向她告别的那一天之后。

那把曾被她赞叹过、用手指谨慎地抚摸过的精美银刀,是艾达的“父亲”送给艾达的礼物。银刀留在女孩干枯的尸体上,黑色的血液爬满胸口和闪亮的刀柄。母亲因打击而离世,父亲匆匆从镇上赶到伦敦,途中被马车撞断了腰。剩下的只有哥哥——她除了养马,一无所知的哥哥。

哥哥在伦敦呆了两年,调查“艾达”的下落。那隐隐约约的可能性冒头时,他在日记上留下了颤抖的字迹:我想杀了那个吸血鬼,但我能怎么做?

哥哥回到了养马的地方,跪在他魁梧的男主人面前,恳求他咬自己。

他服侍的家族,是一个原生种狼人家族。

哥哥从此变成了狼人,丑陋、高大、总是佝偻着腰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