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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雩回书房开始抄书。

桌上摆着笔墨纸砚,他卷起衣袖,先耐心地研磨墨汁。

随后摊开一本《中庸》,照着书上一笔一划地开始挥毫。

写了几个字后,陆雩才意识到抄书绝非易事。

毛笔字的难度可比硬笔高多了,而且线纸没有横竖框架,必须保持字面大小统一,排序整齐。

若是不小心写错一个字,或墨迹晕开,就意味着整页都要重头再来。

因为缺乏经验,一开始陆雩浪费了好几张纸。

到后面,他渐渐找到感觉,如鱼得水,抄书速度也快上不少。

“呼~”写完十页后,陆雩放下笔,起身伸了个懒腰。

他看了眼外面暗下来的天色,喃喃:“太累了。”

按照如此速度计算,日夜不停,大半个月后他才能抄完一本书,挣得八百文辛苦钱。

陆雩心道,这么看抄书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并不是能吃苦的人。

上辈子陆雩习惯用金钱去换取时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要是出去玩遇到什么需要排队的网红餐厅酒吧,他绝对会掏钱买黄牛vip先进。

过惯了轻松日子,突然要让他用时间去换取金钱,有些无法适应。陆雩琢磨有没有更省力的方法?

譬如写书。

陆雩脑子里倒已萌生了个想法,但还是要有空去县里书局一趟,方能从长计议。

把桌上物品粗略收拾好,陆雩就出来和季半夏一起坐在院子里吃晚餐。

粗茶淡饭,足以饱腹。他夹菜,吃得很香。

然而就在这时,小院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来人是原主的私塾同窗,汪云琛。

他拎着两条咸鱼,鬼鬼祟祟地敲响了陆家大门。

听到敲门声,季半夏放下碗筷。

“我去吧。”陆雩先一步起身。

他走过去打开门,一看到是汪云琛,表情就不大好看了。

汪云琛比原主大两岁,也在镇上严秀才的私塾读书。

两人素来交好,关系不错。但年仅十四的原主这次会去红香楼,就是他在背后怂恿的。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主交友不慎,才会在歪路上越走越远。

“你来做什么?”陆雩冷冷道。

汪云琛像是没看出他的厌恶,递上咸鱼,笑道:“陆弟,听闻你在县里进了医馆,如今身体可有好些?为兄今日特地给你送上两条咸鱼,你拿回去,让你内人煮了,补补身体。”

陆雩:“不劳烦你操心。”

他就在那站着,也没伸手去接咸鱼,惹得汪云琛抬着胳膊在门口不上不下的,有些尴尬。

“陆弟,你是在生我的气吗?”汪云琛诚恳道,“虽然严夫子说要将你逐出私塾,但这也不是我的缘故啊。那一晚,是你非要去红香楼,我分明都劝了你好几次……”

“严夫子要把我逐出私塾?”陆雩愣住了。

“是,你还不知道吗?”汪云琛挠了挠头,叹气:“他可能知晓了流言,今日下午在家中大发雷霆,说从此和你不复存在师生关系。”

说完,他又小声道:“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严夫子可能一时在气头上,之后你寻个日子来找他下跪认错,态度可怜些,相信严夫子会原谅你的。”

陆雩:“……”

他真的服了汪云琛这个狗友了。

什么叫原主劝阻无果非要去红香楼?原主为什么要去青楼,他心里没点逼数吗?

还不是当时汪云琛把县里的红香楼吹嘘得天上仅有地上绝无,惹得原主好奇,又故作冠冕堂皇不让原主去。

两人平日相处,汪云琛最是明白原主这个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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