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远行也不为此羞愧,反而嘲笑她:“比你憋着屁找厕所强点吧?”
骆驼从他们车前走过,不看他们一眼。可能在骆驼心里正在嘲笑这些渺小的人类:连驼峰都没有,真是异类。可它的睫毛实在是好看,长而翘,人类的确长不出这样美的睫毛。它自有其高傲的理由。
骆驼那达慕也是蒙民心中的盛会,他们穿着节日的盛装,举家前来。待他们到的时候,很多比赛都在进行。曾不野最喜欢看雪地搏克和骆驼比赛。
她喜欢那些有力量感的人,好像一拳能凿碎很多世间的不公。搏克选手从远处走来的时候,摇摆着身体,当他们跑起来的时候,地面都要抖上一抖。她不太懂规则,也没有倾向,看到谁把谁摔倒了,就跟随观众发出声响。骆驼比赛她也看不懂,单纯觉得太阳刚了。真好看。
她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力量,默默捏了把自己的胳膊,算计着多久能练出那样的肌肉来。等她有了那样的肌肉,就去找王家明,让他快点还钱,然后把他揍成傻子。就像那搏克选手一样,给他过肩摔。
是谁说做人一定要宽宏大量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曾不野不会。她就要记仇,她就是小心眼。
她在那里看得入迷,呈现出了一定的激赏和垂涎的姿态。赵君澜喊徐远行去看,并大声说:“原来野菜姐喜欢脂包肌!!”
“她前男友不会是相扑吧!!!”
第15章
? 生死之交
◎天长地久◎
“想什么呢?”赵君澜走过去胳膊肘碰她一下:“走,哥带你吃大肉串去!”
曾不野不去。
赵君澜就说:“你知道蒙民为什么喜欢那达慕吗?”
“为什么?“
“因为烤羊肉串儿老好吃了!”赵君澜有一年在正蓝旗参加过夏季那达慕,吃过一次烤串。怎么说呢?吃完以后觉得所有的烤串都黯然失色。至少有一段时间他是这么想的。
那达慕的摊位不比大城市的庙会摊位,东西不贵,真材实料,毕竟是卖给自己人吃,不好吃下一年没人买。
赵君澜是一定要推销给曾不野的,扯着她就去了。曾不野说不吃,他说你必须吃;曾不野说1串儿够了,他说不,3串儿。他还非要曾不野来一碗蒙古面条,说你就吃去吧,吃完你能给我跪下!
那蒙古面刷新了曾不野的认知。四方小块的牛肉铺满在面上,半大小伙子一份也能吃饱。
曾不野吃什么都没有味道,好在她不会咽不下去了。肉串好不好吃她不知道,但蒙古面的汤却是喝出一点鲜来。这一趟出来,曾不野想明白一件事:人还是要吃好喝好。在场的蒙民小儿童,喝羊奶、骆驼奶、大口吃肉长大的,一个个看着像小钢炮,特别结实。再穿上他们五彩的节日盛装,脸蛋儿冻通红,喜庆又可爱。
这时赵君澜就跟她说:“野菜姐以后跟我们一起玩吧?别玩完了就不搭理我们了。”
曾不野看着他,有些不懂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他呢,一边快把签子撸出火星子了,一边说:“你在,我们都高兴。你不在,徐远行肯定不高兴。”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朋友一场,天长地久。”
赵君澜说完就指着徐远行的方向说:“网上说什么你别管,他人怎么样你得自己品。”
“我品了,我感觉他的确跟网上说的一样,是个渣男。”曾不野故意气他,她目的达到了。赵君澜差点背过气去。转身走了。
广播里用蒙汉双语播报项目,还介绍场地,说旁边的帐篷里有非遗木雕,曾不野就想去看看。她喜欢木屑的味道,那味道几乎充斥了她整个童年。
走进帐篷,就看到一个戴眼镜的老人在伏案,手中那把刻刀正在打磨老鹰身上的羽毛。曾不野用力吸了吸鼻子,可惜这一天她什么都闻不到。老花镜下那双衰老的眼睛抬起来看着她,问她:“喜欢哪一个?”
曾不野指着他脚边的那个细细的木质花瓶,瓶身刻着一朵花。来的人会带小动物走,鹰或者骆驼,没人会带花瓶。老人说:“200。”
曾不野没有砍价,付了钱,抱着它出去了。细细的花瓶,瓶口也很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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