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面试官以为无望的时候,一个名叫白情的候选人站到了他面前。
面试官看到这个人的时候,那一直毫无破绽的专业表情也露出了一丝惊愕:怎么会……这么……完美!
白情简直是行走的模板——剑眉星目,天庭饱满,鼻梁挺拔,就连眼珠子也如玻璃珠一般通透,色泽均匀,眼白不仅没有红血丝,甚至连一丁点儿的泛蓝或泛黄都找不到,就像是最纯净的雪,在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
排队的候选人看到他的样子后,也都万念俱灰,自觉必须落选了:怎么会有人长得这么标准!
这是女娲亲手捏的吧?
白情心想:不,不是女娲,是我师父捏的。
师父十年前云游四方,观地脉推算某处荒山有稀世灵物,师父大喜,认为是千年人参之类的,便拿着铲子挖啊挖啊挖。
挖出来一条沉眠的活尸。
师父:呵忒,晦气!
虽然晦气,但师父觉得把人家挖出来了,也不好再埋回去。
他便把七零八落的白情带了回家,一顿缝缝补补后用术法将白情唤醒了。
——说到这里,师父一脸回忆地说:“我把你挖出来的时候,你浑身破破烂烂,面目全非。我为了帮你修复,花了不知多少宝贝和灵气,你可得好好孝敬为师呀!”
白情想:……我面目全非,怕不是被你一铲子下去给锄烂的吧。
白情说:“师父大恩大德,我一辈子不敢忘!”
师父端详白情,又问:“你确实是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被埋尸荒山的了?”
“不记得了。”白情回答。
“活尸本就魂魄不全,又沉眠太久,忘记前事,也是常有的事情。”师父叹了口气,“只是,要将一个活生生的人炼制成如此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活尸,施术者不仅要有超凡脱俗的修为,还得倾尽无数的珍宝与心血,这样的手笔,绝非等闲之辈所能及。既然是这样,又怎么会连一口像样的棺材都没有,直接席子一卷,把你埋在那么一个荒山野岭,放置这么多年呢?”
白情听他这么说,心中也不免生出几分疑惑。
他皱着眉头,努力在脑海中打捞着记忆的碎片,却而只网得一片空虚茫然。
师父也没有继续追究这件事,只说:“不过,你既然被我挖出来,就是我们的缘分,你就跟着我吧。”
白情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师父又想:“你也该有个名字。有什么想法吗?”
白情答:“我也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了。不过我的脑子既然一片空白忘却前情,那不如就叫‘白情’吧。”
白情就这样,和师父在一起四处游历。
为了行走方便,二人对外以叔侄相称,就这样过了十年。
白情从一开始对世间万物十分陌生,经历十年,也适应了现代社会,从手机打字都不会只能语音输入,到现在手指翻飞,武能王者段位一打五,文能高位热评喷脑瘫。
他就这样完美融入了现代社会,和大部分现代普通青年没有什么区别了——熟练使用科技产品,能说外语、网络用语,兴趣多元,眼界宽阔,以及……
贫穷但爱钱。
白情虽然不能算是活人,但不代表他不花钱,他虽然可以不吃不喝,但却还是很喜欢美食,也爱好华衣美服——这一点倒是能被解释的。
师父说:“我看你被埋得潦草,没有陪葬品就算了,就连个棺材都没有啊,这样的尸鬼更容易产生对身外物的执念。”
如此贪财的白情,在看到景家征婚启事后,便和师父商量起来:“你看这个怎么样?”
师父蹙眉:“这个首富征婚要求这些……会不会是搞封建迷信活动啊?”
白情:……从一个天师嘴里听到“封建迷信”四个字总觉得很奇怪。
白情摸了摸鼻子:“我要去应征的话,肯定是第一名吧。”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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