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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角淤青颜色变深,旧伤未好再添新伤。陆承安大喇喇地坐马路边,两腿叉开,屈膝,手肘支在大腿上面。
几乎裂成蛛网的手机屏映出一张被割得四分五裂的俊脸,陆承安啧了声,手机下移。仅有左下角一块还算完好的屏幕显出他正常完整的面容。
昨天在学校吃饭,抢了同学两张纸巾,塞兜里皱皱巴巴。他掏出一张擦嘴角,快干涸的血迹洇上去些许。
真的干得差不多了,没擦干净。再使劲儿擦,铁锈似的。
淤青的底色晕染出红,稍微有点肿。
“靠,等他回来不会骂我丑吧。”陆承安扭脸,左脸右脸来回看了好几遍。
舌头顶起腮帮子的伤处,试图看得更清楚。
果然不太好看。
奋战进行到一半时,男 O 小腹下面流血,染湿浅色裤子,触目惊心。女 A 高高扬起的巴掌惊颤又僵硬地顿于半空。
那男的说是女 A 的孩子,不信可以做胎儿DNA。
当时陆承安只有一个切实的感受。玛德,幸好不是他脑子失常动手揍的男O。
不然得被讹死。
被枪崩死都比被讹强,他可没钱。
没想到女 A 连话都没对他讲一句,抱托起男 O 就跑。临走时还踩到她爸的手,高帮军靴鞋底硬,惨叫声如雷贯耳。
这地方是个建筑场地,拆迁多年,资金不够荒着呢。不过因位置不算太偏僻,每天来溜达的人不少。
陆承安讨厌情人节。
这一天很多人终成眷属,成双入对。他眼红、嫉妒,不想看学校里那些情侣嬉笑玩闹拉扯。
自情窦初开起,陆承安就很想谈恋爱。反正他是坏孩子,打架斗殴逃课翻墙,没有他不干的事儿。
像早恋、亲嘴,然后至水到渠成理所当然的禁忌之事,他全都想做。
满地的红玫瑰花瓣碎一地飘一地,坏了大半的玫瑰花束凄惨地躺垃圾桶旁边。
捡起一片腿边的花瓣,陆承安嗅了嗅。娇艳欲滴、染有清晨露珠的干净但微苦的香气扑鼻而来。没有他的信息素浓。
抽过一截,中途被熄的香烟发皱,烟草洒出来些。陆承安捏了捏捋了捋,把烟草填回去,眉心不耐,张嘴叼住,掌心内笼挡住冷风按火机。
一块联盟币买的,机口有长时间燃烧的黑灼,有些化了,用力按两次才跳簇火苗。
“唏......”陆承安吸一口,嘘出去。
他想抽完这半支烟再走,景尚一会儿就回来了。
还得买花告白呢。
火星逐渐缩短劣质香烟的寿命,打架时陆承安腿被踹到,感觉胀胀的。跺跺脚,血液往小腿涌,酥麻微痒。
低头看,原来不只是跺脚的原因。陆承安唔了声,观察主动靠近的不速之客。
一只脏兮兮的小猫低低喵呜着,三种颜色,黑白黄。嗓子里呼噜呼噜,不知道在说什么。
耳朵上有血迹,还有个疤缺口,一看就不是脾气好的性格。
没少和其他猫干架。
“你要是讨厌我,为什么还要蹭我呢?”父亲说过猫发出呼噜声是讨厌一个人的表现。陆承安不理解,但也没有赶小猫走。
见过他的小猫都讨厌他。
“好吧。让我摸会儿。”陆承安在裤腿蹭了蹭手,以一种很轻的力度按压小猫的脑袋。掌心蹭抚,呼噜声剧增。
立马放开手,他说:“摸你一下而已,至于这么烦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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