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到一个新地方,就要到处看看,熟悉地形,据说是跟她师傅学的,她师傅是赫赫有名的女采花贼,自然要熟悉地形,好方便逃跑,朝曦跟了她,好的不学尽学坏的。
“王爷,有个不好的消息。”
镜花和水月只是两个弱女子,经不起徒步翻山,沈斐放她们绕远路过来,最少七八天才能到,这个侍女是军营里的人给他挑的。
“奴婢听一个做饭的伙夫说,附近的山上闹野兽,如果朝曦姑娘真的上了山,怕是……”
“多大的野兽?”沈斐手里捧着热茶,淡淡喝了一口。
朝曦常年混迹凤凰山,一般的野兽怕是对付不了她。
“大虫……”
沈斐手里的茶突然便喝不下去,军中几个男人尚且对付不了大虫,皮糙肉厚,又尖牙利爪,朝曦一个女孩子……
他将茶碗重重放在一边,不放心,站起来去拿披风,“去找几个经验丰富的人过来,我要上山一趟。”
那侍女颌首,福了福身子退出帐篷,没多久又走了进来,“王爷,不用找了,朝曦姑娘回来了。”
朝曦不仅回来了,还带了个大家伙,运气不好,正好与山上闹事的大虫撞面,运气好的是她把大虫打死了,一路拖回来,迎着众人吃惊,钦佩,怀疑的目光拉到军营,有沈斐给的腰牌在,没人拦她,着实让她耀武扬威了一阵。
还有人给她发了百两银子,说是那畜牲狡猾,总爱袭击人,又逮不着,为了清除这个潜在威胁,悬赏百两。
那后山其实就是小兵们平时训练,晨跑的地方,陡然出现一只大虫,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偏又爱躲,寻不着踪迹,只找落单的人下手。
朝曦恰好一个人上山,被那只大虫当成猎物盯上,谁知那只大虫反而死在她手里。
朝曦傍晚上山有两个目的,第一,勘察地形,第二,寻找食物,第一个是做到了,第二个并没有,因为这座山被小兵们翻了又翻,连根蘑菇都没有。
以后想开小灶都开不起,只能在旁人吃不得的东西上下手,比如烤蝎子,烤蜘蛛之类的,还有湖里的漏网之鱼,刚下过雨,跑的勤快些搞不好还能摘一些新鲜的蘑菇和木耳。
那只大虫又大又重,本不想带回来,因为没找着食物,所以……
晚上愉快的烤大虫肉吃,别说,还挺劲道。
最嫩,最好啃的地方自然献给大勇士朝曦,因为打死了大虫,朝曦莫名其妙变成了大勇士,似乎没人发现她是女儿身。
这边比凤凰山还冷,朝曦的两套衣裳换不过来,日常穿沈斐的,每天早上起来胡乱套衣裳,不管你的我的,反正在她手边就套,沈斐经常被她搞得没衣裳穿。
本来穿了一天的衣裳,打算第二天接着穿,第二天不见了,穿在了朝曦身上,冬天穿的厚,朝曦又喜欢简单扎发,不挽花,也不梳髻,越发显得男儿不拘小节一般,几乎没几个人能认出她女儿身,就连原来跟她一起来的众人都开始怀疑起来。
女子真的能打死大虫吗?
朝曦姑娘,不,朝曦公子必然是个男的。
朝曦还不知道‘大勇士’的真正意思,只以为是个荣耀,开心坏了,到处跟人炫耀,还跑去沈斐的帐篷里,郑重其事的告诉他,“我现在是大勇士了。”
沈斐敷衍似的点头,“嗯嗯。”
大勇士是只有男人才能冠的头衔,朝曦承认自己是大勇士,相当于间接承认自己是男人。
这样也好,军营是个十之八九都是男人的地方,女人不到小半成,在边疆打仗,一打三五个月,一年两年的都有,都是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早便憋坏,别说是个女子,就是个长相稍微好看些的男子都有许多人觊觎,朝曦还是‘当男子’的好,能省去很多麻烦。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