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落脚,都有人将她和平安叫走。
她平时闹腾惯了,精力又十足,别人赶路一天,累个半死,就她还活蹦乱跳,要拉着沈斐到处走,到处看,现在突然好长时间不出现,沈斐倒是有些不适应。
他停下笔,问来加水的镜花,“朝曦呢?”
“在后面跟人玩闹呢。”
沈斐挑眉,“怎么玩?”
镜花想了想,“咱们队里也有几个养宠物的,把它们搁在一条线上,主人站在另一边,谁先将宠物召唤过来,谁就赢了。”
“哦。”沈斐来了兴趣,“谁赢了?”
“当然是朝曦姑娘了,平安可黏她了,分都分不开。”
比赛的时候镜花正好在,亲眼瞧着两只刚分开,平安便急急跑来,一把扑倒了朝曦。
比其他人养的宠物快了不是一星半点,人家还要作弊,用食物引,朝曦兜里放了生肉,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平安已经将她压倒,嗅到她兜里的生肉气息,整个鼻子塞进去,把朝曦的兜都给撑破了。
“公子要不要去看,他们还在比呢。”镜花嘴角挂笑,“这回比扔棍子,谁先捡回来谁赢,肯定又是平安第一。”
沈斐摇头,“你去吧,我这里还有事。”
镜花点头,折身从帐篷里退了出来,立马去了河边,看朝曦与大家力拼。
平安占了很大优势,首先个头大,其次智商高,相当于三五岁的孩子,已经有些懂事,知道朝曦说了什么。
朝曦棍子刚扔出去,还没来得及吩咐,这厮以为在跟它玩,飞一般奔了出去,去追棍子。
反观其他人养的宠物,有送信的鸽子,残狼部队的狼,还有搜查的犬,都算训练有素,就是没平安聪明,也没平安会玩,与主人亲近也是亲近,可惜还达不到平安与朝曦的地步。
朝曦养平安几乎当成小孩子养,会跟它说话,偶尔教它认字,难的认不出来,一二三四知道,能指出朝曦的名字,普通的动物根本做不到。
本以为这回十拿九稳,谁料平安那厮出去后就没有回来,其它鸽子和狼犬都已经打道回府,它还没有一点动静,朝曦不放心,过去找了找,在一处草丛里发现,这厮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接近旁边的树。
不用看也知道,那树上肯定有马蜂窝,只有马蜂窝能吸引平安的全部注意力,连她都忘在脑后。
吃货脑海里只有吃,以吃为先,其它的都排在后面,既然被它发现蜂窝,绝对不可能错过。
*
中午饭点,镜花端着小菜进了马车,先是行了一礼,后将饭菜搁在桌子上,“公子用膳了。”
沈斐放下笔,往她身后看去,“就你一个人?”
镜花颌首,“朝曦姑娘说她跟平安在外面吃,让公子先用膳,不用等她。”
沈斐低垂下眼,没说什么,只歪头掀开帘子朝外瞧了瞧。
队伍很长,人也很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唯独没有朝曦和平安。
“知道了。”
他嘴上说知道了,实际上并没有动筷,反而拿起笔,又继续低头写了起来。
镜花知道他不死心,还想等朝曦姑娘,可朝曦姑娘陪平安在山林中掏蜂窝,一时半会回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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