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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几个半截凤爪显然不够填饱肚子,消磨时光却合适的很,胃口被慢悠悠的打开,最后一块骨头吐出来,红烧肉连着芥菜羹刚好上桌。

芥菜豆腐羹的原料极简单,无非是香菇,嫩豆腐和芥菜三样,黎秋月也会做,只是不耐烦摘菜之类的备菜工作——炒菜是最简单的工序,前面的切切削削,后面的洗洗刷刷才是真正的琐碎。

黎秋月舀了一勺豆腐羹喝了口,心里已经琢磨出大概的做法,主要春菜吃的就是一个野和鲜,至少现在的这道豆腐羹没多少技术含量。

无非是芥菜切段,香菇和豆腐切丁,放到滚水里配着姜片煮熟,放盐再勾芡,撒葱花点麻油出锅,非要说做法有什么不同,就是顺序上的不一样,比如香菇可能先放进去,或者葱花是出锅以后才撒的之类,细节可能改变,大致却相同。

芥菜很嫩,但嫩不过豆腐,切丁的嫩豆腐甚至经不住勺子的拨动,抖一抖就在汤中散成雪花,香菇丁很有嚼劲,汤中的鲜和食材的味道全靠它提起来,不算多,却极有存在感。

作为主角的芥菜吃起来很柔和,似有若无的划过舌头,温温软软的拨动味蕾,跟香菇的作用不动声色的完成了互换,增香的菌菇成了提鲜的利器,添味的芥菜对着人类的嗅觉进行猛烈的进攻。

黎秋月:……

奇怪,但好吃。

主为次,臣做君,颠倒滋味,别有洞天。

黎秋月把羹汤喝了半碗,才给自己添上平平一碗米饭,看向已经降了些温度的红烧肉。

一个盘子放了两种红烧肉,中间被隔开,黎秋月本来以为是什么组合装,仔细一看是盘子本身的设计,类似分隔餐盘,只不过仅有正中间的一道。

两边的红烧肉从分量到颜色都地颇为相似,最大的区别就是一边的肉被切成了麻将大小的整块,另一边被切成了长宽差不多的薄片。

黎秋月先夹了个体积大的红烧肉,五花七层分明的很,在筷子上颤巍巍的抖动,明明整块肉都是润润的,却没什么油腻的感觉。

黎秋月知道为什么——海派的红烧肉在加水之前,会先放到锅里炒上一回,等表面干燥泛黄,肉质微微缩紧的时候加黄酒去腥酱油上色,然后才是加水慢烧。

一整块红烧肉被塞进嘴巴里,黎秋月咀嚼的时候能感受到瘦肉的每一丝纹路,肥肉的部分没什么韧性,胜在润如酥,单独吃或许会觉得油,跟瘦肉一起的咀嚼的时候,就是不腻不柴的天作之合。

肉皮是经典的软糯粘稠,带着一点点韧,咀嚼的时候能感觉到其中的胶质,瞬间让人明白为什么讲究以形补形。

整块的肉再配上米饭,黎秋月咽下去后,是从心里泛上来的满足,黎秋月知道这是碳水和脂肪碰撞后产生的多巴胺,短暂的快乐也比不上长期健康饮食带来的好处,却不妨碍她夹起第二块肉。

日子已经够苦了,连吃喝都不能自己做主,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连吃了好几块麻将红烧肉,黎秋月终于把筷子伸向肉片版本的红烧肉,被切片后的肥瘦看的更加清晰,算不上清爽,但跟旁边的肉比起来,谁都能一眼看出来哪个的油更少。

肉片算不上厚,却也称不上薄,非要一个准确的形容的话,大概就是比辣椒炒肉的肉片厚一点,但是厚不过梳子背背的扣肉,算是恰到好处。

也不知道这味道……怎么这么熟悉?!

第222章

黎秋月又夹起一块仔细尝尝,发现自己的感觉没错,这个红烧肉跟母亲做的有几分相似。

或者说,母亲做的菜有一两份面前的菜色的味道,因为她面前的这份红烧肉要好吃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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