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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学的,把人绑起来,用一张打湿了的纸捂住口鼻,然后一层一层的加上去。

那个时候林知序才十二岁,放了一把火,把这个脏乱丑如一潭污泥的孤儿院烧了。

趁着这一场大火,他悄悄的离开了这个地方,过起了自己的流浪生活。

直到前几个月的时候,一个漆黑的雨夜,他在幸福花园小区外面那条偏僻的小巷子里看到了一个变态男人,那个男人当时正在尾随一个年轻小姑娘,也就是从外面买东西回来的郁秋。

郁秋和尾随的变态男发生了搏斗,万万没有想到,变态男竟然从怀里掏出了刀子。

眼见着郁秋就要受重伤,蹲在垃圾桶边上的林知序,用自己最后的力气扑了上去,以身挡刀,救下了刚刚穿越不久的郁秋。

因为如果是自杀的话,他不仅不会变强,身体还会变得更虚弱,只有被动死亡才可以拥有力量。

那种什么不小心触电之类意外死亡也不算,必须是有人满怀恶意的杀死他,他苏醒过来才能变强。

死亡是很痛的,而且离开了孤儿院之后,想死好像也没那么容易,A城的治安还不错,他平常的时候,也就只能捡捡垃圾过日子。

当时的林知序已经快饿死了,他是故意把自己的身体往那个刀子面前送的。

也正是因为这次的救命之恩,被郁秋捡回去,林知序才从野狼变成了被人养的家雀。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人对他总是会无缘无故的滋生出恶意,而且恶意还会越来越重。

哪怕是喜欢他这张脸的人,在和他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也会逐渐扭曲发疯,所以林知序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其他人一起生活,更没想过被大人收养。

找上门要收养他的大人,不是恋童癖就是杀人狂,反正都不是好东西。

但是郁秋对他没有任何恶意,反而还很好,给他换了衣服,包扎了伤口,还准备了美味的食物。

那个小小的家很破旧,可短短时间就被郁秋收拾的干干净净,清爽整洁。

而且不过是几天的时间,郁秋就找到了工作,拿回了丰厚的薪水。

销售的工资没有那么快下来,不过当时完成了第一笔业绩,郁秋就向当时的店长借了一笔钱周转。

她总是这样,很轻易的就能获取周围人的善意,而且能够把自己照顾得非常好。

林知序看出来郁秋喜欢自己这张漂亮的面孔,便不假思索的勾引了她,成为了这个家的男主人。

她真的很好,给了他遮风挡雨的住所,温暖的床和被子的干净的衣服,美味的食物,从未有过的尊重和耐心。

在成为她的男朋友之后,他更是幸福得忘记了以前吃过的所有苦。

老天爷让他吃那些苦,一定是因为成为郁秋的男朋友太幸福。

到现在为止,林知序都非常得意自己当时的举动。要不是他足够聪明,怎么可能会拥有现在这么幸福的生活。

正是因为现在这样幸福美满,平静的生活太珍贵了,林知序才不容许任何人,任何生物来破坏。

在孤儿院长大,后面又流浪的他,平常养自己都费劲,更别说是有多余的爱心养什么鸟。

大街小巷上所有的流浪动物都很害怕他,看到他就会跑得很远。

普通的鸟根本不敢靠近他,那种胆大敢靠近他的蠢鸟,只会被林知序直接烤了吃进肚子里。

“你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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