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毕竟顾淮工作太忙了,即便每天晚上都会回家,也不是每天都会做。爱。
这样的机会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顾淮最讨厌家里不整洁了,因此即便腿疼,林羽安也还是坚持着把房间收拾好,才微跛着来到了餐厅。
桌上的菜都已经冷透了,但现在已经很晚,明早还要早起准备早餐。
林羽安又困又累,不想浪费时间,便就着冷掉的饭菜胡乱扒了两口,尽量压低声音收拾好餐具,才拖着被使用过度的左腿,笨拙又尽量小声地单脚跳回了自己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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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淮和林羽安并不睡一起。不过林羽安刚出院的时候,他们晚上其实是同房的。
顾淮是一个私人空间意识很强的人,不喜欢请住家阿姨,阿姨只需要每天过来打扫卫生,所以通常是来不及准备早餐的。
林羽安住过来之前,顾淮从不在家吃饭。
可林羽安出院后,一次偶然的机会,顾淮发现林羽安做饭的手艺不错。
考虑到在家吃饭能够节省不少时间,从那之后,为顾淮准备早餐就成了林羽安的固定工作之一。
林羽安很喜欢做饭。而更重要的是,他喜欢看到顾淮每次都能把他准备的食物吃个精光,这比得到顾淮赞许的眼神,更能让林羽安感受到成就感。
他很重视这件事。为了最大程度节省顾淮的时间,保证他在洗漱完毕就能吃到热腾腾的早餐,林羽安每天都会比顾淮早起半小时。
他每天都会在闹钟响起的第一时间关闭。但有一天,他比闹钟早醒了十几分钟,并且把手机忘在了卧室。
就这样,那天的闹钟提前半小时把顾淮吵醒了。
从那之后,为了保证顾淮能休息好,不管他们晚上会不会做什么,完事之后睡觉的时候都会回各自的房间。
肩头在衣料的摩擦下一阵隐隐作痛,闹得林羽安睡不着。他打开灯,从床头抽屉里拿出了药膏。
拉下衣服,果然看到了两个明显的咬痕,正在渗血。
林羽安正要往伤口处涂药,却见那两处痕迹叠加在一起,竟隐约可以看出一个爱心的形状。
在生日的当晚遇到这样的巧合,仿佛老天也在暗示隐喻什么一般,让林羽安不由心情大好。
他心里像被什么暖暖的东西填满了,莫名希望这处伤好得慢一些,便将药膏重新收了起来。
一个人的时候,林羽安其实从来都睡不好。空白一片的记忆让林羽安像个剥去所有外壳的软体生物,没有任何抵抗外界危险的能力,而顾淮是唯一能够保护他的强大存在。
所以他很希望可以和顾淮一起,只有这样他才能安心,才能睡得好。只是上次的事的确是他考虑不周,顾淮工作那么忙,他不应该在这些小事上影响顾淮。
但肩头的爱心又惹得他忍不住期待起来,如果他今后每天都能按时起床,并且不会吵醒顾淮,那顾淮能不能原谅他偶尔一次的犯错,让他回去和他一起睡。
怀抱着这样的美好幻想,林羽安渐渐沉入了梦乡。可谁料第二天一早,他就再次犯了错——因为晚上睡得太晚,他睡过头了。
整体而言,顾淮对林羽安还算满意。
他当初顾淮欺骗林羽安,说他们是情侣关系,多少是存了几分想要报复的心思。
顾淮对林羽安隐瞒了很多事情,包括他们其实不是情侣,包括他们的父辈曾竞争对手,也包括,林家前不久刚刚因为顾淮而破产。
林家破产前,林、顾两家虽然生意场上不和,但私下少不得有许多交集,所以林羽安和顾淮勉强算得上一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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