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住地想,江湖上有哪个用毒的世家姓宁。想来想去并无头绪,倒数十年他也不过是刚满十岁的孩童,江湖武林旧事只能说略知一二,想不出也属正常。但他素与法凝不睦,不怕当面得罪他,直截了当地问:“你原来姓宁,宁什么?你不会武功倒会用毒,是谁教的?”
法凝瞧着他,反问道:“方才那姓程的老儿武功怎样?”萧尽如实道:“内功精纯,刀法刚猛,是个好手。”法凝似笑非笑道:“你打不过他,就狠夸他武功了得。”
萧尽原是内力受损才落败,心中自然不服,说道:“要不是你在我身上下毒,害我使不出力气,怎会打不过。我每次与人动手不出二三十招,内力便阻滞不济,是不是你动了手脚?”法凝道:“我要动手脚,可叫你一身武功全都作废,还留那一点内力做什么?我原以为你是赤刀门下杀手,武功应当还过得去,谁知你既没脑子,功夫也差得很。这里荒郊野外,我好心,载你到下个镇上就放你滚吧。”
萧尽气得笑了:“我想走你不让我走,现在要我滚可晚了,不把解药给我,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跟着。路上不小心走漏什么风声,引来仇敌你可也别怪我。”
法凝与法念隐姓埋名十年只为躲避仇家追寻,如今行迹已露,法凝脸上非但毫无惧色,反有闲心与萧尽一路斗嘴。
傍晚天黑,下了一日的细雨渐渐停了,因早上林子里那一场好斗耽误了时辰,远远的仍然瞧不见小镇的影子。法念只得找个路边小亭,勒停车马生火做饭。
萧尽见他行李中所带器物虽不贵重精细,但锅碗瓢盆一应俱全。法念抓了白米煮粥,将晒干的肉脯撕开放在粥里,片刻后肉香四溢,惹得萧尽肚子咕咕直叫。
法念等粥煮开,先盛一碗给法凝,他自己日常用的都是木勺木碗,唯独给法凝的是个粉瓷荷花小碗,拿一个小勺舀着慢慢喝。萧尽自然没人给端茶送饭,自顾自捡了个没人要的木碗盛粥,坐在地上大口喝起来。金角见他吃得香,在他身旁转来转去,抬起前脚趴在他肩上讨食,萧尽对这小黄狗十分喜爱,便从碗里挑了碎肉给它。
一人一狗吃得正香,法念忽然浇灭篝火,将法凝拉过拦在身后。
萧尽抬头往望去,见树梢间一条黑影迎风而立,身姿绰约,是个年轻女子。
第九章 百线金丝穿红裳
这身影何等熟悉。
萧尽一想白天在街上瞧见的红影,心中再无怀疑,站起身道:“姐姐,是你来了。”
红衣女子道:“你早知是我,何必多问。”萧尽道:“我没想到姐姐亲来,还当路上看花了眼。”红衣女子道:“既然如此,就跟我回去!”
萧尽似对她十分惧怕,缓缓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又心一横转身往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林中逃去。他轻功虽高,红衣女子却更胜一筹,几个纵跃离他已近在咫尺。萧尽手中还剩了几枚程柏渊留下的铁蒺藜,看也不看朝身后射去,只盼能阻她片刻让自己脱身。红衣女子眼见暗器飞来,不躲不闪,抬手轻拂,两枚铁蒺藜便如飞蚊般绕开她往后疾飞而去。她身姿轻灵,翩翩落在萧尽身后,伸手一搭按住他肩头道:“现在回去还好,不然只能先断你手脚再说。”
萧尽心知她说到做到,绝无转圜余地,可要他就此束手就缚却也千难万难,因此肩膀一沉,卸去劲力,又往前逃。红衣女子怎肯让他一而再、再而三从自己手中逃脱,双手寒光一闪已向萧尽攻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