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是张……”明霆开口总是想管老张叫张叔叔,急忙刹车,“我知道这是老张的工作,但是你想,他现在开车过来就要几十分钟,再接我们走,折腾完一圈已经很晚了,不光浪费时间不说,也没那个必要。再说,我这段时间也没怎么让老张省心,就……就算了吧……”
“行。”刘初阳说,“那我叫车,先把你送到家……”
“你送我?”明霆失笑,“我这么大人了还用你送?而且你一姑娘家,应该是我护送你安全到家才对吧?”
“明总,这是我的工作。”
提到“工作”二字,明霆的头皮就发麻,脑子里像是有钻头在死命钻似的。他叹道:“你很喜欢工作嘛?”
刘初阳听了这话,一颗心立马悬了起来。老板问你喜不喜欢工作是什么意思?说“不喜欢”会死,说“喜欢”更会死吧?她反复揣度明霆的用意,可明霆哪儿有什么坏心思?纯粹就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鬼问一个有点工作经验的大姐姐一个蠢问题罢了。
不等刘初阳想出正确答案,明霆自己就忘了问题,自顾自地说:“你知道今天我有种什么感觉吗?好像成功逃课一样,时间都变成了自己,想干嘛就干嘛。”他得到了片刻的喘息,甚至有闲工夫去仔细打量身边的刘初阳,回溯这个人在自己身边做过什么。
虽然都是手忙脚乱,可要是没有刘初阳,自己早死八百回了,心里很感激刘初阳。
“你饿了吗?要不我们去吃饭。”明霆说,“我请你吃麦当劳。”
刘初阳故意说:“明总,你就请我吃这个?还有,你不胃疼了?”
“好了!怎么了吗?我最喜欢吃麦当劳了!可能你们觉得是廉价快餐,可是对我来说……”明霆笑道,“是对小时候的我来说,是能想象到的最昂贵,最幸福的一顿饭。”
刘初阳注视着这样的明霆。
身为明霆的第七任助理,刘初阳入职前听说了明霆的种种事迹,诸如“冷漠无情的工作狂”“万恶的资本家”“没有哪个助理能忍他超过一年”……刚刚研究生毕业的刘初阳脑中描绘出一个恐怖暴君的形象,可这又与资料上那个冷峻精英面孔极为不符。
刘初阳曾问过上一位离任前辈,“明总”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对方神情怅然,似是千万言语又不知从何说起,最后只提醒刘初阳:明霆是一块捂不热的石头。
刘初阳第一次见明霆时是在新款赛车的测试场地上,同事们都是一身的工装,只有明霆穿着白色的衬衣,袖子随意地挽至小臂,皮肤上有微微浮起的血管。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的测试数据,时不时地和周围人交谈,神情严肃,只在转身时看到了站在远端的自己。
那眼神像是老师上课突如其来的点名,当时天气已经热了,明霆的眉宇间却凝着一层霜,刘初阳顿感背后的汗毛都立了起来,紧张地问了句“明总好”,说自己是新来的助理。
明霆点点头,回了“你好”,随后又投入到了工作之中。
只为了接住对方一个眼神,刘初阳就觉得自己用光了所有的力气。正苦于如何在这位传说暴君的魔爪下苟活下来,结果明霆出差了,一走俩三个月。
回来时就是眼前这个明霆了。
明明是一个比自己大好几岁的男人,明明是一个在其他人口中无恶不作的暴君,可此时此刻,身处夜幕灯火下的人笑得像是个稚气少年。
明亮清澈,神采飞扬。
“没有啊明总,我最喜欢吃双吉了!”刘初阳回神,双手合十,“麦门永存!”
提议被认可,明霆很开心地蹦跶:“好呀好呀!我们去麦当劳!”
叫的车很快就到了园区外围,明霆和刘初阳只能步行一小段路出去。明霆连蹦带跳大步流星,刘初阳一身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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