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忽略不掉。
雪辞硬着头皮接受着男人的视线,皮肤泛起一层粉色。
“手给我。”傅成斯没头没尾来了一句。
雪辞顿了下,尽管不知道对方在做什么,还是乖乖将手递过去。
小男仆的掌心白皙柔软,手指纤细,连指甲盖修剪得干净圆润。
傅成斯莫名就想到以前有次他参加宴会,圈子里一群不成气候的纨绔子弟聚在一起聊天,其中一人似乎在追人,说了这么句话——
“舔狗怎么了,他要是真敢甩我巴掌,我就敢舔他手指!握着他的手舔,一根一根地舔干净!”
当时傅成斯就露出厌恶的表情,觉得简直荒唐。
现在他看到宋雪辞的手,竟然升出了奇怪的念头。
那几根手指应该比他的舌头细腻,舔上去后浑身都是潮红的,力气又小,挣扎不开。只会哆嗦肩膀,抖着睫毛任由他做什么。
这个人好奇怪。
盯着他的手做什么?
讨厌一个人,连对方的手都要讨厌吗?
雪辞实在弄不懂傅成斯究竟在想什么了。
刚不动声色将手缩回去,就听到男人低声道:“磕破的那只。”
雪辞愣了愣。
他受伤的是左手,差不多在手肘那里擦破一点皮,伤口很小,连他自己也是疼才知道的。
傅成斯怎么会对他的伤口这么清楚?
“不疼?”
傅成斯见人半天不动,皱着眉头按住雪辞的手腕。
他看着强势,却没用多大力气。
破了这么一点皮。
放在普通人身上,估计都不会在意,没一会儿就愈合了。
可换成了宋雪辞,他觉得碍眼——也许是那张脸看起来就娇生惯养,皮肤白皙到一点点伤口都会放大看起来严重。
不好好对待肯定又要哭。
娇气。
傅成斯浑身绷紧帮人上完药,雪辞立马将手收回去。
怕他?他又不吃人。
雪辞觉得气氛有点尴尬。
他从梯子上摔倒这件事并没有怪傅成斯,可对方似乎已经当成了自己的责任。
身上的衣服摔一层灰,雪辞很想换掉,可傅成斯半天也不走,看起来像是还有话要说,他也不好意思赶人。
毕竟四天假期都是对方帮他才拿到的。
房间变得安静下来。
雪辞从椅子上下来,小腿上的柔软弧度像是水波似的荡漾。
傅成斯看得眼晕,起身后,他才察觉到,自己正待在雪辞的房间里。
哪件物品似乎都沾染着清淡的味道。
傅成斯稍微退开距离,盯着雪辞那张白皙的小脸,没由来地冒出一句:“你出去就为了找个老公?”
雪辞:“……”
果然,待在这里不走就是为了嘲讽他。
雪辞已经不怕被傅成斯嘲笑了,“哦”了声。
他耷着眼皮,看起来不太想跟傅成斯沟通,可傅成斯却像是察觉不到,继续问:“你在这边找不到老公?”
“……”
雪辞觉得再问下去可能就要暴露曾经有丈夫的事实了,他心虚移开眼睛,撒谎:“找不到……”
傅成斯:“你要找什么样的?”
雪辞也没想到傅成斯对这个话题如此感兴趣,僵僵站在原地。
他并没有选老公的标准,脑子里浮现地是以往对他好的那群男人们的大致形象。
“个子高,长相好,有钱……听我的话。”
看起来是喜欢被养在家里。
成天没事做,那得多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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