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11(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他的确不是吃抗抑郁药的圣诞老人,而是那只拉雪橇的、人类忠实的好朋友。

「 I Got You 」

拥有一份严肃的工作,着装自然而然要具备突出她领导者气质的功能,巫师大多只穿长袍、更别说在长年温和湿润夏季不算明显的伦敦,融入巫师社会比适应麻瓜生活还要飞快的埃尔弗里德也选择巫师袍居多,早上洗漱后换上整洁的外袍、内搭简单的衬衫长裤,舒适的平底鞋,戴上手表拿好魔杖出门,这就是她的日常。

最高的礼仪是偶尔应付重要场合用口红提升下疲倦的气色,剩余百分之九十的时刻她都属于“裸着整张脸在外奔波的家伙”,包括节假日去玩,哪怕用魔法上妆十分省时、她也完全——懒得动了,并且与其说是懒,更多的是感觉没有必要。

甚至在青春期这个多数人会变化得重视仪表的阶段,她的精力似乎也从没放在过这一方面,或许是因为瓦伦娜就职于服饰设计行业,母亲和父亲的教育让她早早地对所谓“流行的美观”所祛魅;最好的朋友莉莉也是如此,被从小称赞多了漂亮、莉莉更想听到聪明之类的赞许,而并非外貌。

反观西里斯和詹姆,前者是受家族规训养成的习惯,后者是纯粹喜欢自己酷酷的样子(虽然特地把鸡窝头弄得更乱的“仪容整理”与目的正好相反)俩人各有各的臭美,衣服和配饰花样不少,一个离了摩托车会死一个离了飞天扫帚会死,总之“我要费心思考虑穿什么搭配我的坐骑会更酷” 的场景每天都在他们走出家门前上演。

不知能不能算作四年级逛麻瓜商场的后遗症,他们还热衷于购买各种女装及首饰——倒不是给他们自己穿的,是各自拿回家献宝似地向伴侣自诩一番审美:“亲爱的看我的眼光真好啊、它们多适合你!” 至于她们的反应,身为高效实用主义的埃尔和莉莉无不是统一默契的回应:“看起来太麻烦了,不想要。”

其实莉莉的答复更直白:“你对设计繁琐的长裙这么感兴趣干脆自己穿,詹姆。”

“我穿又不好看。” 詹姆真的对着镜子看了看,瘪瘪嘴失落地说,随即转而殃及本在乖乖玩魔法积木的六岁孩子:“哈利,难道你不认为它好看?”

“呃,我还是对扫帚感兴趣,爸爸。” 哈利勉为其难地回答。

“好吧。我不懂,是我的品味太差吗,你从来不爱穿我买的衣服。” 詹姆疑惑地对莉莉追问。

闻言莉莉叹了口气,耐心地解释:“不是你的品味差,是那些衣服不适合我的日常生活,除非是参加什么重大的上流场合,亲爱的,我可不想搭配着仅剩美观却毫无舒适度的高跟鞋子、会勾住我头发的耳环或挂坠、在我用羽毛笔写文件时会硌到的手链……等等等等,它们只会拖累我处理本就忙得要命的工作和家里大事小事的进度。”

持有相同观点的埃尔则更加简单地说道:

“我没有你那么在意自己的外观如何完美,西里斯,美观对我而言没有任何用处。”

“我这才不叫在意外观,我是想彰显自己的审美天赋。” 即使不是逼迫的意思,出于好奇,西里斯奇怪地问:“我们以前在霍格沃茨,你也说过服装是所谓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是一种隐含个人品味的选择。”

埃尔弗里德笑着说:“拜托,这哪需要通过额外的打扮自己来证明?我选了你做我的男朋友,我们一起出门的时候,是个人都知道我的审美品味有多好。”

他被逗笑,立即好心情地不计较这件小事。

后来当他们变成到类似LA的过分炎热城市旅游的常客,他对简便舒适的背心搭短裤模式接受得很快,同时觉得怪好玩的、在震撼保守巫师这一点——

特意将俩人在景点的合照夹进分享游玩经历的信件中寄给雷古勒斯,对方只回信一句话:“……下次这种纯流浪汉穿搭的照片可以不用发给我。”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