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没见过这个东西,不知道它怎么进来的。或许是被人从门缝里塞进来的。”
民警指着从卫生间拿出来的垃圾桶,问陈东:“那这两个用过的安-全-套,又怎么解释?”
那里面确实躺着两个用过的橡皮制品,上面还沾着粘稠的液体,十分恶心。
陈东更为震惊:“我没见过这个东西。我昨晚才入住,不能证明这东西和我有关,”话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忽然意识道什么。他换了语气,镇定冷静地解释,“警察同志,我是建投集团的员工,今天我们有一个项目在隔壁的招标办开标。为了不影响开标,我们昨晚特意住到这家酒店。昨晚10点到凌晨2点,我回到公司处理事情,不在酒店。回来后时间太晚就直接睡了,压根没注意到房间里是否有异常。这肯定是有人故意放进来栽赃我,因为我是今天的述标人之一!调取这个时间段的酒店监控就可以看到。”
民警倒是也从容,不置可否,只说事实:“我们接到实名举报,听到你的房间传出异常的声响,结合现场情况,初步怀疑是合理的。”
另外一位民警道:“不过你运气不好,在来你房间之前,我们去调取过监控,昨晚监控设备出了问题,无法证明你的说辞。鉴于举报是实名制,举报人已经在派出所,所以还要麻烦你和我们回一趟派出所,落实情况。”
话音刚落,一道清脆的女声响起:“等一下!”
柳明丽大力分开保安的手,喊道:“警察同志!我能证明陈东的话。”
民警转过身,往门口走了两步,问道:“你是谁?”
柳明丽递上身份证:“我是陈东的同事,我们是一起来投标的。我可以证明陈东所言是真。昨晚我和他一同回了公司,又一同回了酒店。而且在公司我们也还有其他同事可以证明这件事。酒店监控坏了,我们公司的没坏,民警同志可以现在就去调公司的监控。”
民警狐疑地看着柳明丽。
柳明丽打开手机,展示昨晚11点多给综合部刘部长、随后给张鹏打的多个电话记录;微信里与林薇关于U盘的对话、与刘部长、张鹏确认来公司加班的对话、凌晨封装完成后在项目小群里报平安的信息
。时间均在10点到2点之间,群里还不乏陈东的说话消息。
看到这些证据,民警似乎有些相信柳明丽说的是真的。
而一旁的保安人员却指着陈东房间的门牌号说道:“昨晚确实有人问我304怎么走,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我们看人多了,这女的一看就不是正经人。”
柳明丽问:“你拍照了吗?”
“拍照?我没事拍什么照?”
“没拍照没证据就不要随便乱说。乱说等于诽谤,是要坐牢的!”柳明丽冷冷说道。
保安脖子一缩,不说话了。
此时徐波也赶了过来,未等柳明丽和他说话,民警将手机还给柳明丽:“我们收到举报电话是3点多,那个时候你们已经回到了酒店,后面的事还有人能证明吗?”
此时徐波、陈东和柳明丽三人心里都业已明白,他们是被人下了套,是故意要他们今天无法顺利开标。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