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伟是个流浪汉。
当然,从他自己的角度来讲,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找不到工作的无业游民。
因为找不到工作,手头也没有积蓄, 所以他只能在街头不断游走,每天去炸鸡店和公共厕所给手机充电,晚上则睡在公园或者公厕里面,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不知道多久, 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两年, 庄伟也逐渐习惯了这样生活——直到几个月前,他恋爱了。
或许算不上恋爱, 因为他被诈骗了。
庄伟是在公园里睡觉的时候看上那个“女人”的。
那时候他躺在长椅上休息,树林里却忽然传来一阵又一阵的黏腻声音,叫得庄伟只觉得有一团火从心头升起,烧的他口干舌燥, 他一声不吭地凑过去一看——
原来是两个人在树林里偷偷摸摸地“打野战”。
那个趴在上面的男人头发花白, 看上去已经五六十了,肚腩松松垮垮, 皱皱巴巴,挂在身上像一块被人反复咀嚼的口香糖,下面那个则年轻漂亮,化着很厚的妆,头发一抖一抖弄得凌乱,露出的皮肤白生生一片,让庄伟看着看着就把手伸进了□□。
庄伟就这样恋爱了。
他有想过自己这样算不算接盘,但仔细想想,他现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讲究这些能有什么吊用?
更何况那“女的”虽然是个鸡,脸上的妆厚得像是能刮下来一斤粉,但耐不住好看啊,而且庄伟看见了,那老头完事之后,抖抖索索地掏出来足足五六百呢。
五六百呢!
打一炮就能赚五六百,庄伟羡慕死了,要不是他自己是个男的,他也想这么躺着赚,这帮女的……啧!
羡慕归羡慕,但只要这“女的”当了他女朋友,那这钱不也就是他的了吗?
庄伟是聪明的,也有想过对方要怎么样才能看上他,毕竟女的都拜金,而他现在暂时比较落魄,没房没车,全身上下最贵重的就是手里已经就用了几年的,开始卡顿的一千来块的智能手机……想来想去,他就想出来一个办法。
都说通往女人心房的道路是口口,这还能不好办吗?
看看那死老头,总共办事的时间都不过两三分钟,这“女的”都能当鸡了,能爽?
倒不如让他来一下,先把人操服了,这“女的”一个当鸡的又不能报警,等他把人干爽了,这事儿不就能成了吗?
至于对方可能挨了操也不喜欢他,这可能吗?都是鸡了,有个男的肯要就不错了!
打定主意,庄伟就高高兴兴地实行了,他偷偷摸摸跟在心爱的未来女朋友身后,跟了几个月,终于踩好点,成功在某一天摸进了对方家里……
但当庄伟伸手捂住对方的嘴,开始这人扒衣服的时候,他才发现,他被骗了。
他被骗了!
这他大爷的是个吊子!是个男的!公的!长把的!
那一瞬间,庄伟如遭雷劈,在那一刻,碎裂的不止是他的爱情,还有他之前几个月里对生活的展望,和对未来人生的所有规划。
希望破碎所带来的怒火是无与伦比的,庄伟气疯了。
于是当手下的男人又哭又叫地求饶时,他没有停手,当惨叫,求饶声一同响起时,他只体味到了报仇雪恨的极致畅快。
这个贱男人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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