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这样……这也太贵重了。”
之前林清隅送药给他,还在他的接受范围之内。
但送鞋子——孟夏打量了一下那双做工精致、款式潮流的新鞋,就知道它的价格肯定不菲。
“我不能要,你还是把他退回去吧?”他绞着手指。
林清隅:“可是我已经把标签剪掉了。”
“那……”
孟夏抿唇思考。
“尺码太小了,我也穿不下。”林清隅气定神闲。
“你要是不要的话,那就只能浪费了。”
“我要!”
他着急地脱口而出。
林清隅弯腰把那双鞋取出来:“既然这样,试穿一下合不合脚。”
“不过我觉得应该没问题,因为我是照着你那双旧鞋的码数购买的,尺寸也确认过了。”
孟夏缓缓眨了眨杏眼——自己怎么又被诈了?
林清隅饶有兴致地垂眸研究孟夏变幻来变幻去的小表情。
软团子就连吃瘪都有些可爱。
勤俭持家是孟夏一直坚持的重要美德,为了不浪费,他只好选择了收下林清隅买的新鞋。
“我在这里试吗?”
“嗯。”
在林清隅的注视下,孟夏咬唇脱下了一只鞋子。
白袜包裹着的右脚整个展露在林清隅的面前,微弓的脚背纤瘦,脚趾因为羞赧蜷缩了起来,很快游鱼一般钻进了他购置的新鞋中。
孟夏很快就换好了两只鞋。
为了观察的上脚的整体效果,他把裤腿往上卷了一小截,露出鞋帮来。
两只脚腕也随之露了出来。
气温渐暖之后,孟夏就把袜子换成了中筒袜,堪堪包住玲珑的踝骨,正好卡在脚腕线条最纤细的地方。
尽管袜子和孟夏的脚腕都是白的,但林清隅的眸光只看到了后者。
肌肤瘦而不柴。
因为半年没晒到过太阳,比脸颊、脖颈、手指还要白,简直白得晃眼。
白到一只手就能轻松圈住。
孟夏毫无所觉地低着头看鞋面,不得不说,大牌的鞋子果然美观,而且脚掌踩在鞋垫上也很舒服。
软硬适中。
他翘了翘脚趾,鞋头也跟着凸出五个小鼓包,然后又在客厅里小心翼翼地走了几步。
裤腿挽得太松,走了几步之后就垂下来,遮挡住了林清隅看得晃神的雪肌。
他侧身靠在墙上,看向孟夏的神色是前所未有的包容:“走得那么小心干什么?它现在已经是你的了。”
被抓包了,孟夏下意识迈了几大步。
但他本来是面朝林清隅往回走的,这么一迈,一个迟钝就迈到了林清隅的眼前。
……步伐迈的太大的坏处就是,脑被迫跟在后面追。
因为身高差,孟夏的视线正好落在林清隅的唇上。
他眼睁睁看着林清隅的唇线瞬间绷紧起来,慌乱地后退了两步:“对了,我原来那双鞋,你是扔了吗?”
林清隅把伸出去的手若无其事地收了回来。
“——没有。”
他从鞋柜的最下层拿出一个鞋盒,盒盖打开,里面静静收纳着孟夏原来的那双运动鞋。
“我给你暂时装起来了。”
运动鞋的鞋面鞋帮都被刷得干干净净的,鞋带也打成了对称的蝴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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