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自己。
糟糕,好像哪壶不开提哪壶了。
孟夏咽了咽口水,谨慎地将淡粉色的双唇紧紧抿成一条线,然后又捏起手指作了一个无声拉拉链的动作。
看着他那双忽闪的大眼睛,林清隅又气又好笑,一腔郁闷无处发泄,只要咬牙在的唇上狠狠嘬了两下。
只是孟夏将唇瓣抿得太紧,林清隅只能勉强在他的人中和下巴上胡乱吃了点豆腐。
-
林清隅问借了车,又在导航上鼓捣了两下,便驱车载着孟夏驶往当地最大的商场。
这里前几天刚下过雪,屋顶上还覆盖着一层皑皑白雪,沿街异国风情十分浓厚,或深红或灰蓝的尖顶建筑从眼前依次闪过,中间时不时夹杂着一座造型古朴的教堂。
天冷没办法开窗,孟夏将脸贴在车窗玻璃上,睁大了眼睛看着外面的景观,挺翘精致的鼻尖被压扁成圆圆的一点。
汽车在街道上呼啸而过,无论是截然相反的季节,还是风格迥异的建筑群,还是这段时间来黏糊甜蜜的日常,都让他有一种自己仿佛站在了崭新的世界画卷的开端一样。
他想告诉林清隅,其实不用带自己去买买买,只看一看外面的风景自己就很开心了。
无奈孟夏的可信度太低,林清隅把他的这番甜言蜜语当做了不想下车的借口,俯身替人解了安全带。
“反正我们还要在这里住好长时间,可以改天再出来逛。”
孟夏又窘又气地垮了下脸蛋,一言不发地跳下了车。
坐了几层电梯,林清隅带人来到了商场的三楼,衣裤鞋帽区。明明两个人都是人生地不熟的,孟夏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做的功课。
林清隅还记得约翰说过的话——这些天以来,孟夏五颜六色的睡衣也让他体会到了五颜六色的好处,虽然孟夏常穿的黑色也很好,将他本来就白皙如玉的皮肤衬托得更加剔透,但他还是小猫被打扮得阳光明媚又亮晶晶的模样。
因此,挑衣服的时候,他也是着意挑了些颜色浅亮的款式,回头征求孟夏的意见:“试试这几件?”
——第一次遇到逼着别人花钱的怪人,简直是倒反天罡。
反抗不得,孟夏在翻了翻衣服后面挂着的吊坠之后,心生一计,但面上依旧伪装得乖乖巧巧的。
“好。”
他在试衣间里将几件衣服轮流换了一遍,宛如走T台一样在林清隅面前晃了一圈。
“你觉得哪件好看呀?”
猫咪天生就具有走台步的天赋,昂贵新衣穿在身上,品牌店里的顶灯光束从头顶打下来,将孟夏照耀得简直就像是闪闪发光的大明星。
“都好看。”
林清隅的视线像磁铁一样黏在孟夏的身上。
孟夏将眉头一皱,语气迟疑道:“可是我觉得,这件颜色太亮了,显得我好黑……”
他一视同仁地将每一件衣服都贬低了一番,然后勉强举起最后一件、价格最便宜的衣服,说道:“还是这件更好看一些。”
——这就纯粹是胡说八道了。
孟夏的脸长得好看自不必说,又长手长脚,天生就是一副衣服架子,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就没有不好看的。
更别提这是均价四位数的奢牌衣物,不是大街上捡来的麻袋。
这是什么操作?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