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完美隐情——都把衣非雪听感动了。
该说他是正人君子,还是被卖了还帮着数钱的傻逼?
傻……兰公子回来了,将披风仔细的盖在衣非雪肩上。
然后绕到衣非雪身前,双手分别拿起披风左右两侧的领绳,修长灵巧的指尖轻盈一勾,一叠,一系,一朵漂亮的蝴蝶结在衣非雪胸前绽放。
“好了。”明晦兰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还尽善尽美的将蝴蝶结摆正一点,抚平。
衣非雪半阖着眼看他,正巧明晦兰抬起眸子。
彼此的目光不期而遇。
人靠衣装这四个字并不适用于明晦兰,当初穿着染血的破衣烂衫都能叫衣非雪一眼认出来,更何况现在衣着得体,即便是最素的粗布麻衫也难掩丰神俊朗的翩然仙姿。
他和当年那个素衣高洁,总是目含春风暖意的明宗嫡长公子并无不同。
只有细探方能察觉他重伤过后再难恢复的羸弱之体,以及那存不进丝毫灵力的枯涸金丹。
月光皎洁,晚风轻拂。
明晦兰目光闪动,看见两三粒细雪落到衣非雪乌黑的发顶,他愣了愣,下意识伸手想帮忙摘去。
却在距离头发仅半寸的时候,被衣非雪一巴掌打开。
“干什么?”他的目光警惕,冰冷,发狠。
明晦兰怔了下,余光瞥见上方“寒亭殿”三字匾额,恍然回忆起什么,收回了手。
明晦兰解释道:“有雪花。”
雪花很沉吗,我能被压断脖子还是怎么着?
衣非雪咬牙,可恶的回忆在脑海中横冲直撞,撞得他两侧太阳穴钝痛。
该罚!
衣非雪尖酸刻薄的冷笑一声,看着明晦兰发号施令:“不是要给我倒洗脚水吗,去倒。”
第3章
衣非雪没等太久。
明晦兰端着洗脚水进来时,衣非雪刚脱了外襟,只穿一件浅色的内衫靠在美人榻上翻书。
明晦兰把铜盆放到塌前,距离掌握的精准,衣非雪伸脚就能泡进水里。
“水温正好。”明晦兰说。
游记相当有趣,衣非雪目不斜视,只抬起一条腿给明晦兰。
明晦兰会意,为他脱掉脚上白色的袜子,再将裤腿卷到小腿肚,烛光映的肌肤光洁如暖玉。
不愧是养尊处优的公子,一双脚既没有老茧也没有伤疤或是胎记,凹凸有致的骨骼勾勒出美妙的曲线,是一双完美无瑕的玉足。
明晦兰五指捏着,纵使心无旁骛,也不得不赞叹皮肤细腻滑软,比新生婴儿有过之而无不及。
衣非雪未动声色。
他最最自信的就是自己这身皮囊,从脚趾到头发丝全都拿得出手。
并非他孤芳自赏,而是整个灵墟大陆公认的,据传妖王孔雀在看了他的画像后,当夜就剃了尾巴,再也不开屏了。
这也是衣非雪唯一“没有悬念和争议胜过明晦兰”的地方。
当然论皮囊好看,明晦兰也只败给衣非雪一人而已。
莫名其妙的,衣非雪想起初见时的情景。
三年前,季家掌门过寿,衣非雪提前半月到的寒亭,在市集上吃吃玩玩,品尝本土的特色美食,准备继续下一家的时候,在街上遇见了明晦兰。
当时衣非雪站在蜜饯铺子前挑果脯吃,之所以被迎面走来的明晦兰瞬间吸引目光,是因为他有着区别于中土人的异族长相。
少年眼窝深邃,睫毛浓密且长,细看他的眼瞳是神秘的银灰色,唇峰分明,和人谈话间轻启轻合,宛如丹青大师绝妙的一笔勾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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