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念在周围低头捡起几块不足指甲大小碎裂的蛋壳,走到付邀今身前,小心翼翼地拼凑回去。
蛋壳迅速吸收修复着它的本体。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
少了一块蛋壳。
作者有话说:
在争抢中差点被摇散的蛋黄离:慢点!慢点!
第102章
“阿希姆。”
“阿希姆,你在哪?”
“……约阿希姆·洛朗!”
泛着清香的微风拂过黑色宽檐军帽,洛朗家族的家主纳特在月桂树下找到了他年纪最小也是最受宠的雄子。
十分钟后,他就要乘上去往战事前线的飞舰,家族内所有虫都在庄园门口为他送别,只有约阿希姆一虫不见踪影。看到他还慵懒地躺在月桂树下小憩,纳特忍不住大步走近,肩头繁复的军礼服披风和金穗随风飘扬,他一把掀开约阿希姆身上盖着的薄毯,大骂道:“你真是被你的雄父宠坏了!”
约阿希姆无奈睁开眼,瞳孔是璀璨的金色,坐起身时,几瓣桂花从他发丝间飘落,好似从银河中垂下了星子。
“雌父……”
“你还知道我是你雌父?!”
约阿希姆叹了口气,在接下来的五分钟里,不出所料听到雌父老调重弹的叮嘱,让他在今晚不死鸟菲尼克斯家族的宴会上好好表现,认真在老菲尼克斯的两名雌子中挑选他日后的雌君。
亚历山大·菲尼克斯,贫民窟中走出来的将军,帝国的传奇,膝下共育有两名雌子,一名雄子。半年前举家搬来首都定居,又在不久之前向洛朗家族抛来橄榄枝,点名约阿希姆·洛朗,想要约阿希姆在他的孩子中挑一位成为雌君,借此来让两个家族以姻亲结盟。
这与洛朗家族的需求不谋而合。
菲尼克斯作为贫民窟将军,势力扎根在军部,他们常年征战在外,有的是军功和赏金,缺的是地位和人脉;
而洛朗家族作为帝国开国时期延续至今的六大古老贵族之一,虽说近些年势力走向了没落,缺钱缺到庄园都变卖得只剩下了一座,但地位崇高,在首都的人脉盘根错节,和谁都说得上话。
两个家族一拍即合,老菲尼克斯便举办了这么一场小型晚宴,只邀请了少数好友,明面上说是庆祝节日,实则就是为约阿希姆和他两个雌子举办的相亲会。
约阿希姆对此实在是兴致缺缺,全首都都知道,不死鸟家族的两名继承人都是拿不上台面的家伙,家族内唯一的雄虫也对军事完全不敏感,醉心于艺术,近些日子还闹着要和他的雌君离婚,搞得老菲尼克斯焦头烂额。
不过除了这三只虫子之外,老菲尼克斯还收养了一只养子,听说是个很有本事的雌虫,早早便被老菲尼克斯安排到军队里历练,对他视作己出,是专门培养起来用以辅佐不死鸟家族未来继承人的。
“您马上都要上前线了,就别管这些家长里短的闲事了。”约阿希姆缓缓站起身,拍了拍衣摆上的灰。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