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了揉眼,朝谢柏宇和余正凡赧然一笑,起身整理躺椅。
坐在椅子上发了会儿呆,才端着杯子出去,结果在茶水间门口遇到了熟人。
“小温?”
温颂打了个激灵,一抬头看到周宴之的助理,宋旸。
宋旸拿着一份文件刚从电梯里出来,迎面撞上温颂,两人都面露意外之色。
宋旸先反应过来,直接问他:“适应得怎么样?”
温颂瓮声说:“挺好的。”
他们也算是熟人了,毕竟在周宴之忙于工作的那几年里,无论是问候还是送礼物,都由宋旸代劳。宋旸比温颂大六岁,今年二十八。温颂上大学那年,他也刚刚迈入云途的大门,如今温颂还是一副乳臭未干的幼稚模样,宋旸已经变得成熟干练,不见青涩。
也许是和周宴之待在一起时间久了,宋旸身上也有一种让温颂下意识低头的压迫感。
他不自觉攥紧衣角。
“去过周总办公室吗?”宋旸突然问,“要不要带你去楼上逛一圈?”
温颂吓一跳,连忙望向身后,幸好走廊没人。他小声回答:“不用,不用的。”
“晚上周总有应酬,你知道吧?”
温颂点头。
“你要一起参加吗?”宋旸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凑到温颂耳边窃声说:“是他那个青梅竹马的omega,方思镜,从国外回来了,周总没跟你讲吗?”
温颂心一沉,缓缓摇头。
宋旸拍拍他的肩膀,“没事啦。”
转角处有脚步声,宋旸便离开了,留温颂独自站在茶水间发呆。其实没有想象中难受,得益于他本来所期待的就不多。
方思镜,他知道的。
婚前见过一面,是温颂理想中的、与先生门当户对、优秀又亮眼的omega。
相貌就不用说了,更是年纪轻轻手握多项国际专利,在医疗器械领域颇有建树。温颂偷偷搜过他的履历,看完之后久久不能平静。
人与人的差别……
温颂低头,呆呆地望着自己的杯口。
只是吃一顿饭,他深深吸气,宽慰自己:一顿饭而已,不要多想!怀胎十月那么久,如果每天都为此焦虑,日子还过不过了?
他把保温杯放在饮水机下,接了杯水。
刚回到办公室,又收到周宴之的消息:[记得喝水。]
第9章
周宴之把车交给门童,扫了一眼林律昇发来的消息,拿起外套下了车。
还没走到包厢,就听见林律昇的笑声,不知聊到了什么,忽有人感慨:“宴之从小就心软,我还记得小时候我捡了条狗,养几天不想养了,被他拿去,一养就是十几年,那狗临死前毛发都是油光水滑的。”
“我记得,是只金毛,宴之可宝贝了。”
“那是非常宝贝了,”林律昇接话:“狗咬了我一口,他先检查狗的牙疼不疼。”
邻座笑:“真的假的?”
“毕竟——”另一边的方思镜慢悠悠地说:“你有狂犬病的概率比贝利大的多。”
满座哄笑。
林律昇也跟着勾唇,一只手轻轻拨弄着手边的檀木银筷,漫不经心地抬起眼皮,遥遥望向相对而坐的方思镜。
方思镜并不回应,转头与身边人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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