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回到营地。
趁着王昕午休,枭风钻进密林采取行动。
他摘了很多大叶子做防腐纸张,再用燃烧后的炭条代替画笔。
几天后,这件事大功告成。
当枭风把‘纸张’和‘画笔’交到王昕手中时,后者惊呆了,激动得浑身迸射出火花。
王昕简直像花痴一样嗷嗷叫:“啊啊啊啊!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让我遇到了。”
“我会再想其他的办法,”枭风话语微顿,换一种深情且真心的语气,“我是你最忠实的读者。”
他讲话时眼中的温柔朝王昕扑面而来,是如此的有魅力。
王昕的眼眶毫无意外地变湿,心中奏起狂想曲,歌词是:事实上我踏马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回去,枭风就是我的幸福,我是王昕,我很快活!
他冲上去,抱住枭风亲了起来。
枭风加深了这个吻,像是要把所有未尽的情意都倾注进去。
纸张散落一地,他们不管不顾,拥着彼此从洞外滚到洞口,再从洞口滚上了木床。
木床“嘎吱嘎吱”响。
外面,涛声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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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风不嫌麻烦的造纸又烧炭,王昕用的很开心,觉得自己也该做点什么回馈。
于是他跑到船骸附近搜刮,转悠了一上午,直到枭风叫他回去吃午饭,他才在船舱里找到一捆旧船帆。
帆布特别破旧肮脏,不仅褪色严重,各种小虫洞层出不穷,是那种卸下来丢进角落里的淘汰品。
王昕觉得问题不大,作为潮男一枚,具有设计天赋的他可以很好地利用这些小洞洞,他对服饰搭配有种天然的直觉。
先用沸水消毒,晾干后进行剪裁。
缝纫技术哪家强,来荒岛,找王昕。
他利用帆布给自己和枭风一人做一套衣服,带有小洞洞的布面做成汗衫,枭风出海的时候可以穿,他还做了一条大裤衩,肥的要命,非要枭风试试不可。
剩下的一块布,他做成一件万能衣,既能穿在身上也能当做大布袋使用,还可以挂在树上当婴儿背带,当然这是后话。
枭风见了都由衷佩服:“创作方面,你确实可以。”
王昕得意的像只狐狸,看着又懒又淘气:“我是被灵感眷顾的宠儿,希望永远没有创作瓶颈期!好吧,有点痴心妄想。”
现在只剩鞋子的问题没解决,两人的初代装备是缝了又补,已经快到极限。
枭风接过这个任务,一天内就打造出四双草鞋,结实程度不言而喻,而且穿在脚上还挺好看。
可是到了晚上,王昕的脚踝就磨出两个大水疱。
夜幕降临,万籁俱寂。
两人回到了山洞。
他们分别坐在床头和床尾,枭风拖着王昕的脚处理水疱,后者则是靠坐岩壁,懒洋洋地吃着坚果。
“你这双脚丫,保养的还不错。”枭风拿自己的脚对比一下,得出一个客观的评价。
其实不止是脚,王昕的手也很秀气,虽然没少干活,还把手掌磨破过,但要不了多久,那双手就自动恢复出厂模式,而且骨节没有变宽。
王昕困得双眼半阖,语调拖得很长:“你是脚控吧,第一次睡我的时候,你就玩半天,幸亏我不怕痒。”
“可能吧,”枭风一点不避讳,好像在讨论很正式的话题,“我也喜欢你的手,我觉得它们很好看,不是单纯的生理冲动,纯粹是一种欣赏,像艺术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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