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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福气,哥哥打算让你当狗。”

陆临歧轻轻按住弟弟的手:“陆知夏。”

只是一个名字,陆知夏就温顺地退到一旁,眼神却仍死死盯着周修远。

“过去三年了,还是个打工仔呀周总,”陆临歧慢慢靠近,“东山再起果然还是太难了吗?”

周修远喉咙发干,他不想承认没有了原来的资产,自己像个提线木偶般被玩弄于股掌。

“现在,”陆临歧起身,从抽屉取出项圈,“该谈谈你的新工作了。”

项圈内侧布满细小的金属刺,周修远本能地后退,却被陆知夏一脚踩住小腿。

“哥哥亲自设计的,”陆知夏用崇拜的语气说,“内部有刺...电流遥控,最大档能让你变成傻子。”

周修远看向陆临歧。昔日任他拿捏的下属如今掌控着他的生死,沉静的眼睛甚至没有仇恨,只有一种解剖动物般的冷静。

“...你果然还在恨我。”

“只是拿你拖个时间而已,太看得起自己了。”系统不屑地评价。

“你怎么还是这样讨人厌,”陆临歧竖起食指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听见你说话,真的挺烦的。”

他示意陆知夏:“教他规矩。”

陆知夏狠狠踢上他后背,周修远被迫匍匐两步,额头抵上陆临歧的靴子。

“俱乐部有三条底线。"陆知夏踩住他的背,“一,主人的命令大于一切,二,不准说话;三...”

“永远不许直视我哥的眼睛。”

金属项圈扣上的瞬间,周修远听见陆临歧“温柔”的声音:

“以后你就不需要再当个人了。”

第95章 人生十大错觉他喜欢我

陆临歧在被人为地养成“恐惧”前, 曾短暂地接触过狗。

那是只会发出呜咽的奶狗,不知道品种,脸上的绒毛挡住了黑色的豆豆眼, 陆临歧看得好奇, 推开男人肩膀, 跳下大人的怀抱, 凑近那只奶狗。

它的腿还有些羸弱, 或许是太怕生, 小狗四肢打着摆子, 毛茸茸的脑袋凑近他的手心, 伸出舌头舔了舔。

温热的, 比预料的粗糙, 陆临歧想收手, 没想到它舔上了瘾, 凑近急迫地伸头, 从手心到指尖,再到看得见血管的伶仃手腕。

“小七,它很脏。”

陆临歧被拦腰抱起,他毫不留情地往后蹬脚, 皮靴踹到男人肋骨,力道不轻。

被踢打的人发出闷哼, 握住他小腿感慨:

“谁说你是小猫,你就跟比格一样...”

“不要舔。”

屋内没有开灯,偶尔能看见一些影子和金属饰品的反光, 陆临歧在心里感慨,原来男人的舌头跟狗没什么区别。

“我把他舌头拔掉。”

有三个人在场,一个人不配说话, 陆知夏的声音阴恻恻的,陆临歧精准地找到他的位置,出手抓起他的头发。

“不要在外人面前显得这么没家教,宝贝。”

周修远快要嫉妒死那句宝贝了——哪怕是调侃居多。

可惜很快,周修远就没空产生多余的情绪,他快呼干肺部的空气了,颈部的绳子还在陆临歧的手里收紧,这是对他刚刚随意舔主人的惩罚。

陆知夏被拽掉几根头发也拦不住,凑近抱怨:“哥哥,我可以做你的狗,我比他更好。”

“为什么要让他进屋,”他露出饿狼一样的目光,十指相扣亲吻陆临歧手背关节,“碍眼又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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