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迦萝,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十多年,曾经数次在黑雾之中穿越瀚海,我知道到达对面的办法。”少女道:“作为条件,我希望你们能铲除食脑鬼,那些妖邪害死了我的父母和兄长,我想让它们彻底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你有什么能耐保证自己能做到?”
迦萝道:“我天生体质特殊,能在黑雾和瀚海之中不迷失。”
沉云欢的目光沉静,思考只用了片刻,甚至给人一种没有思考的感觉,很是轻率地点头:“好啊,那你带路,待找到食脑鬼,我定然全杀光。”
顾妄也赞同。对于向来抱团出动的天机门弟子而言,涉险之地自然同伴越多越好,哪怕是胸膛里装着黑心肝,遇到事了也能推出去挡个一时半会儿的,比孤立无援好得多。因此他赞成队伍壮大,在隔壁商队以丰厚的酬银提出加入队伍,和几个闲散的侠士想要结伴同行后,也欣然同意了。
几人用过了饭,顾妄又去了二楼一趟,再下来时身后跟着那碧绿眼睛的美少年。经过一夜的休息,桑雪意的脸色看起来好多了,雪白的肤色上添了几分红润。他将卷发随手束起,身上穿着不合身的简朴衣袍,瘦弱的身躯更显得伶仃,怯弱的眼睛飞快往下看了一眼,不敢多看似地收回,平添令人怜爱的软弱。
顾妄想让桑雪意同行,猜测那已经痴傻的仙琅宗的弟子在他身上留下了其他同伴藏身之处的线索,另外他也是桑家人,将人带回去或许还能向桑家讨个赏。
顾妄不贪心,给钱就要钱,给些灵石宝贝什么的,那就更好。
队伍已经很庞大,多一人少一人没什么区别,沉云欢没有任何意见,其他人自然也不会多言。用过早饭之后,她接过黑袍披在身上,来到门前一刀劈开了门锁,在其他人的声讨之中迈出了步子,走入黑雾之中。
其他人跟随在后,乌泱泱地走了不少,大堂瞬间空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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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诡雾行路突遇邪虫难
黑雾之中不见天日, 可见度极其低,几乎是一踏进去就看不到踪影,寻常灯盏起不到半点作用。好在商队的人准备充足, 带了一种能燃烧的果子, 置于提灯中, 所散发的光芒能够提供照明,只是光芒不算明亮。
整个队伍都保持着“一”字形,领头和最后的骆驼脖子上都戴着铃铛, 行路时铃铛一晃, 声音能传得老远, 在寂静之地回荡。为了保持队伍的状态,每隔十二个时辰则必须停下来休息, 替换守夜, 且骆驼要轮换着坐。所有人准备的东西和食物都足够,因此不在意在黑雾中行走多久, 只要保证每个人的精力充沛,能够随时应对突发状况便可。
商队的领头人是个年过半百的男子, 性子很是稳重, 面上少见笑颜,但事事安排妥帖, 有着非常多的外出行商经验。他身边跟着个儒生打扮的年轻人, 逢人便笑, 仿佛知识渊博, 跟谁都能聊上几句, 任何话题都能接话,十分擅长交际,并且一刻不停歇致力于跟队伍中的每个人打好关系。
商队中还有几个年轻人, 冷面肃容,后腰和大腿外侧都别着寸长的短刀,脚步轻盈似猫,身手了得。没有入道的凡人,往往会在身法上下足了功夫,因此不少能人异士的身法远超仙门弟子,在这种诡谲的地方,反而比仙门之人更好施展身手。
除此之外,另有一伙闲散的江湖侠客,身上多多少少都带着灵器,裸露在外的皮肤多见伤疤,显然也是经常出入险地。沉云欢只是将这些人匆匆扫一眼,就能在心里估量个大概。这些人身上都披着风霜,非是等闲之辈,与之相比,沉云欢几人就显得更像是出来游山玩水的富家子弟。
沉云欢自不必说,她的状态过于轻松,劈开门后莽撞地进入黑雾之中,让人寻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从一开始就给人留下了鲁莽行事,不知所谓的印象,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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