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可以分为很多种类型的。
那么,现阶段的她对“大哥”又是种怎样的喜欢呢?
大抵就是稍有些好感,但远远到不了非他不可的地步。
也正因如此,她才会觉得,只要自己及时干预,便能轻松将这段感情扼杀在摇篮里。
举个不是那么恰当的例子。
买衣服的时候,她很容易被一些贵价且不日常的裙子所吸引,但她预算有限,且只是个普通少女,既没机会穿着它旅拍,也没穿着它参加晚宴的可能。
所以,哪怕是再喜欢,她也会选择放弃,因为不合适。
已然与大哥相融合的姬泊雪显然就是这样一条漂亮昂贵且鸡肋的裙子。
她自当理智地选择放弃。
现如今,她对大哥的喜欢不过是一时冲动,是荷尔蒙爆发所形成的产物,是动物的本能在作祟,而人之所以是人,皆因与旁的生灵不同,能控制住躁动的本能。
理清思绪后的阮桃桃深吸一口气。
很好,她已经有答案了。
就当做什么也不知道,继续使尽浑身解数来抵制这场师徒恋,并努力搞钱回家!
阮桃桃思考完人生之际,姬泊雪也已看完她藏于枕下的互穿手札。
他的选择与阮桃桃如出一辙。
装作不知道。
只是相比较乐天派的阮桃桃,他神色较为凝重。
阮萄的魂灯从始至终都未灭过,而在阮桃桃出现前,她又明显少了一魄。
便也就说明,她们从始至终都是同一个人。
至于阮桃桃在手札中所写的师徒恋……
姬泊雪突然猛地一抬头。
他险些忘了,传讯玉简!
而几乎是同一时刻,阮桃桃也赫然想起了那本被自己藏于枕下的互穿手札。
不行!她必须得赶在姬泊雪发现前,将它转移!
师徒二人同时起身,同时奔向各自的洞府……
第23章 (捉虫)禽兽
阮桃桃才冲至门外,被头顶明晃晃的太阳一晒,顿有种微妙的眩晕感。
像是肌肉记忆在作祟般,她就这般呆愣愣地杵在原地,寸步难行。
她险些忘了,姬泊雪畏光。
这设定,说白了就是为了赋予他美强惨的属性。
十岁那年,他被云见殊从暗无天日的地下斗兽场捡了回来。
由于在此之前从未见过光,外加营养不良等诸多因素,导致他小小年纪便满头华发,甚至,都无法在阳光下正常生活。
这是一种很难在后天调节过来的心理创伤。
就像大象无法挣脱栓在它们脚踝上的那根细链,只因它们从小就被那根链子拴着,长大后纵有千斤重,仍无法挣脱那于它们而言细如发丝的枷锁。
姬泊雪亦如此。
所有人都知道他常年伞不离身,却不知那看似炫酷的伞竟只是用来遮阳。
太久没晒过太阳了,哪怕芯子已然换成阮桃桃,这副躯壳仍从毛孔乃至每根头发丝都在抗拒阳光。
阮桃桃只能原路折返,抄起那把他常用的伞。
而另一边的姬泊雪,亦在看见檐外的烈阳时翻找出了一把油纸伞。
奈何今日注定不安宁。
姬泊雪前脚才撑伞走出这方小院,下一刻便瞧见了蹲守在门外的白敛。
白敛也不知是出于何种心态,竟还真一直守在院外等“阮萄”穿好衣服出来。
他满目惊愕地望着撑伞而来的“阮萄”,只觉今日的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