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绕车,一人打开后备箱,确定安全后,敲了敲耳麦,“通行。”
等车窗关闭,金闪闪还痴迷地盯着窗外,双手捧脸:“好帅啊,好喜欢。”
周乐鞍扫了眼,统一防弹作战服,全包裹战术头盔,黑色面罩,脸都看不清,不知道哪里帅。
仗着外面看不见,金闪闪手指头戳到玻璃上,告诉周乐鞍:“我更喜欢左边那个,眼睛凶凶的,感觉是会在床上掐脖子那种。”
金闪闪每次上山都要随机爱上一个,周乐鞍已经习惯了,他换好衣服,叮嘱道:“到宅子别喊名字。”
“哎呀知道知道。”
苍耳遛狗还没回来,周乐鞍上楼打了几个工作电话,下来时,金闪闪正趴在岛台上跟厨师说话。
“猎犬?那你是细犬吗?”
苍耳忙着炒菜:“不是。”
“比格?”
“……不是。”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苍耳朝楼梯看去,一眼便瞧见omega手腕上的夹板。
锅中笋肉滋滋作响,忘了翻动。
金闪闪直起腰,喊了声“哥”。
“嗯。”周乐鞍到岛台旁接了杯水,又走到书架前取了本书,往沙发上一坐,悠闲地翻起来。
金闪闪重新趴回去,继续问:“你的耳朵会一直露在外面吗?”
苍耳心不在焉点点头。
“你的尾巴去哪了?”
“尾巴可以收起来。”
金闪闪一副失望的神情,“哦……第九区所有人都这样吗?”
苍耳想了想,第九区居民分化程度不高,他见过的人里,或多或少都带些特征。
“是,基本都有。”他说:“尾巴,耳朵,鳞片,触手,还有头上开花的。”
翻书的手一顿,周乐鞍突然想到什么,眼睛沉沉盯着虚空,指尖在扉页上轻轻敲动。
“头上开花?那要往头发里浇水吗?”
“……应该不用。”
“那你——”
“闪闪。”书翻过一页,周乐鞍轻声催促:“去收拾一下你的房间。”
“马上马上,最后一个问题。”金闪闪着急地问:“在狗的审美里,什么样的狗才算好看啊?”
苍耳:“……”
“甜甜算好看吗?”
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萨摩耶从浴室冲出来,后面跟着裤子湿透的严寓,“回来!爪子还没擦呢!”
周乐鞍放下书,“我来吧,你去换身衣服。”
说完朝萨摩耶摊开掌心,“甜甜,过来。”
萨摩耶先是绕着屋子跑了一圈,把所有人挨个闻了遍,才到周乐鞍跟前坐下。
严寓上楼换衣服,金闪闪赶紧追过去,问严寓能不能帮他收拾房间。
一楼变得安静,苍耳将火关了,看向客厅。
周乐鞍背对厨房坐着,正在低头帮萨摩耶擦爪子,后颈的纱布贴了太久,胶带边缘翘起,粘在头发上。
萨摩耶不太配合,两只前脚在地毯上跺了几下,哼唧着凑近主人手心,乱蹭一通后,探出舌头。
周乐鞍没躲,手指自然舒展开,任由小狗舔舐掌心,他双眼垂得很低,眼角含笑注视着,像是一种恩赐,赠与对方表达亲近与爱意的机会。
粗粝湿热的舌头不断从指缝划过,有些痒,周乐鞍就笑,声音很轻地夸赞:“乖狗。”
苍耳耳尖一颤,慌忙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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