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为天龙。以我之术,铺就坦途。”
季临渊终于信了,他很少笑得如今日畅快,请长乐到崖边,俯瞰山脊。
暗夜褪色,天光即将破茧,这是属于三峰山的黎明。
也是属于他与她的云海日出,前路明朗。
“那我们,以后就算是盟友。今后长路,我知你,你知我!”
结盟是要有仪式的,季临渊事先未说明,只取腰间短匕挑开掌心,先行歃血,血线坠入云海花谷。
“天地为证,若我食言,魂归此峰深渊。”
长乐吓得心头咯噔一跳,她可不敢当他面划破手皮,万一季临渊想不开再来握一下她的手,交换血誓……马上就能让他魂归此处。
长乐寻遍周身,最终取下九音摄魂铃其中一颗,递给他,郑重回应。
“若我背约,我此生当断子绝孙,灵蛇虫谷永无翻身之时。”
季临渊畅快的大笑划散晨云,只道是她怕痛不敢动刀。
更知晓他目标达成,可以回邺城了。
——这晋国他早就不想呆了。
【作者有话说】
恭喜看到此处的各位读者大人,女王陛下,后面便是本书最出名之处,船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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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我们回去吧。”长乐道。
天色已经越来越明朗,季临渊转身牵马,长身如玉,旋了个半弧,金骏马便稳稳承住了他笔挺的身形。
因夜里寻人匆忙,他一头墨发只用暗纹金缎带松松系着,碎发被风撩到眼前,倒衬得眉峰如剑,眼尾微挑时带着几分世家子弟的矜贵,几分沙场历练的冷锐。
“上来。”
他俯身,向站在眼前的少女伸出手。
金骏马踏了踏蹄,季临渊身姿纹丝不动,见长乐呆住,他疑惑:“难不成你要走下去?”
长乐本来想说,她会轻功的。其实只需这样跳,再那样跳,就可以比他骑马下山更快。
头顶古树有片新叶恰好落在他肩头,他浑然不觉,只专注地望着她。指尖轻轻蜷了蜷,掌心薄茧蹭进她的视线。
长乐终于伸出手。指尖刚触到他,便被轻轻一扣,整个人被带得踉跄着靠近马侧,金骏马适时地低嘶一声,他用另一只手稳稳扶住她。
“抓稳了。”季临渊的声音传来,带着几分笑意。松开扶着她腰的手,却将她的指尖往自己腰间按了按。
长乐十分拘谨,金骏马却踏开蹄子,一路往山下俯冲而去。
“你们邺城不学男德吗?”长乐顶着风声问。
“什么?”季临渊没有听清。
“没什么。”
这段步道能容两匹马并肩而过,登山客要费两个时辰的时间,策马却不久,快到山下时,季临渊放松了缰绳,马的前蹄先收了劲力,后蹄跟着放缓。
远远地,长乐便见到一身蓝衣,正挥动臂袖,使动浑天枢,一道一道地往岩缝里抛机关,幻形引路朝山上去。
季临渊停马:“今后你有任何请求直说便好,不必拘着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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