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一个劲儿给他俩夹菜,陈挽峥晚上吃的不多,挡都挡不住,“奶奶,真的够了,够了,我真吃不下。”
“慢慢吃,你们这年纪正是能吃的时候,放以前我们那年代,你们应该端盆吃。”
陈挽峥在桌底下用膝盖轻轻碰岳临漳,意思是求他解围,岳临漳像是听不懂他的求助,把腿收了回去,陈挽峥只能硬往下塞,不能辜负老人的心意。
“你们慢慢吃,奶奶去切点水果。”
奶奶前脚刚离桌,岳临漳低声说:“吃不下不用勉强。”
“没事,我慢慢吃,不能浪费。”
岳临漳端起他的碗将他吃剩下的饭菜全倒进自己碗里,“不会浪费。”
陈挽峥想说什么,终是没说,好像还没人吃过他的剩饭呢。
奶奶聊着家常,叫着“阿命”,陈挽峥跟着叫,岳临漳在陈挽峥又一次叫他“阿命”时解释:“阿命,是一种爱称,长辈们对小辈的爱称。”
陈挽峥掩去尴尬,笑眯眯地,像个好学的生学:“那,阿命在当地话里是什么意思?”
奶奶摇着蒲扇轻拍膝盖,笑得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来:“奶奶这记性,老糊涂喽!不该当着同龄人的面总喊你阿命,该叫临哥才是。”
按照爷爷家这边排行,岳临漳在同辈里排老大,下面一众堂弟堂妹,小时候聚会,比他小的总喜欢跟在他后面叫他“临哥临哥”,叫着叫着,大家都跟着叫,有种别样的亲切感。
“临哥儿,”陈挽峥喜欢“儿”化音,他们老家,小孩子的名字后面总加多一个儿化音,他叫着临哥儿,追问:“阿命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岳临漳耳根微红,轻咳一声解释道:“就是……很珍贵的人。”
“对对,”奶奶接过话茬,“是心肝宝贝,是捧在手心里疼的孩子。”
陈挽峥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尾音带着几分婉转:“原来如此,心肝宝贝。”
他说这话时,一双桃花眼笑得弯弯的,目光却直勾勾地黏在岳临漳脸上,像蜜糖般化不开。
夏夜闷热,蚊虫嗡嗡地聚在桌下,专挑陈挽峥咬。他脚踝痒得发麻,却不好当众伸手去挠,只能左脚蹭右脚,借着桌布的遮掩悄悄摩擦。
桌子靠墙,底下空间本就狭窄,他这么一动,几次碰到岳临漳的脚,起初谁都没在意,直到岳临漳的脚后撤到紧贴墙面,连带着上半身也微微侧开,陈挽峥才察觉,这人似乎很紧张。
他忽然起了玩心,故意抬脚,用脚踝轻轻蹭过岳临漳的脚踝。那一瞬间,他明显感觉到对方的身体绷紧了,可岳临漳面上却不显,依旧慢条斯理地夹菜、咀嚼,连睫毛都没颤一下。
奶奶端着香瓜过来,“别客气啊,放开了吃,都吃完奶奶才高兴。”
陈挽峥笑的眯起眼:“谢谢奶奶,奶奶以前开过饭店吧,比我吃过的五星级酒店味道更好。”
“这孩子,会说话,临哥,学着点。”
被点到名的岳临漳脚被另一个白皙的脚蹭着。
他回家换了拖鞋,陈挽峥刚进门时也换了拖鞋,陈挽峥脚有点凉,擦过皮肤时似乎带着电,岳临漳退无可退,只能接受着那股陌生的刺激感,像有人拿着羽毛在他身体最敏感的部位有一下没一下的挠。
“临哥,怎么流那么多汗,奶奶给你开风扇。”
岳临漳吃完最后一口,桌面放下碗筷,桌下用力夹住那只做恶的脚,淡定道:“奶奶,不用,不热。”
桌面一派和谐,他们在奶奶看不到的桌下较量着。
陈挽峥没想到他会夹自己脚,细细哼了声,趁奶奶不注意,小声对岳临漳说:“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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