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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王雪娇可是亲眼看看张英山进了慧娴雅叙!啊,不是,是觅爱夜总会。

王雪娇立志,这次,她要重新打造一个形象,就算是反派,也起码是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反派,要跟教父平齐,至少也得是蒋天生蒋天养的水平!

“余小姐刚才演得真好,难怪在溧石镇上各个剧组都抢着想要你。”

“一般一般。”王雪娇悲伤地想,他们哪里是因为我演得好才要我,完全是要我当靠山。

“太谦虚了,你是怎么出名的,我非常清楚。”

程明风的手探进内袋,然后,缓缓掏出一把枪,对着王雪娇:“好演员,就应该死在角色里。”

王雪娇看着程明风微微一笑:“你也喜欢李碧华的《霸王别姬》?”

“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没意思,一出好戏,就应该在高潮戛然而止,而不是让人看见许多年后他们迟暮而平庸的模样。”程明风的手指扣下扳机。

枪口跳出一簇蓝色的火苗,火苗将香烟点燃,程明远对着窗外缓缓吐出一口烟气:“抱歉,开个小玩笑。”

“我觉得好笑的玩笑,才是玩笑。比如这把刀,我就觉得很好笑”

王雪娇右手那把银亮色带血槽的匕首尖慢慢从程明风的肝脏处移开,她用手指尖轻轻地按了一下刀尖,刀尖轻快地缩了回去,是演戏用的弹簧刀。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就连程明风都没有看清楚,王雪娇的匕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也不确定,如果刚才他掏出的是真枪,那么王雪娇的刀子会不会也是真的,在子弹射穿王雪娇的时候,那把匕首是不是也要在他的肝脏上开一个大洞,让他痛苦的死去。

身后的沉稳的脚步声,是他早已听见的,是与余小姐一同来的那个化妆师,他相信化妆师手里一定有枪对着自己,只是没想到,余小姐并不是一个把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女人,有事,她会自己上。

程明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老式怀表,弹开表壳:“都这么晚了,那我就不打扰余小姐休息了,晚安。”

他欠了欠身,向前走,直至转弯,消失在楼道里。

“你有没有觉得他挺像吸血鬼的?”王雪娇对张英山说。

张英山困惑地摇摇头:“他没那么丑。”

“诶?哦忘了,你没看过那片。”

《惊情四百年》得到今年的十一月才会在美国上映,那算得上是把吸血鬼美化的第一杰作。

在此之前,吸血鬼的形象都是青面、獠牙、秃头、黑眼圈,睡棺材的干巴瘦老头,唯一一个可爱的吸血鬼只有动画片《怪鸭历险记》,主角还是只鸭子。

王雪娇看着程明风消失的方向:“他会是我们要找的人吗?”

“也可能只是想吸起你注意的普通人。”张英山对此人用枪对着王雪娇非常不满,虽然只是假枪,但还是很不礼貌。

不管什么时候,武器都不对着敌人之外的人,是他的原则。

王雪娇看着他的脸,笑着拍拍:“哎,我发现,你有一个他够不着的优点。”

“什么?”

“你比他高!至少高五厘米!”

张英山:“才五厘米。”

王雪娇抱起狗剩:“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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