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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开信封,随之而来的还有几十元的稿费,信上说,林颖的小说已经见刊,稿费随之发放。

因为林颖是第一次投稿,算是新人作家,稿费是最低的千字三元,她的小说是一万三千八百字,稿费也就是四十一块四毛钱。

在这个36元万岁的时候,四十块,已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工人能有的工资了,甚至还要加上五块的奖金。

要知道36块钱,可是一个工人满师后的工资,普通的学徒工可能只有二十而已。林颖第一次投稿,就拿了四十块钱,她真的很高兴,

这四十块不仅仅只是四十块,还代表着她被人认可,以及接下来可以靠自己赚钱,靠自己的能力谋生了,所以林颖高兴。

因此,林颖甚至下楼去买了个冰棍,还是那种卖的比较贵的奶油雪糕,林秋看见姐姐带冰棍回来的时候特别高兴,但是看到是奶油雪糕又有点奇怪。

虽然她还小,但是也能清楚的感受到大人们的情绪,就比如苏玉兰每次发火前,林秋都十分努力的装作自己是个乖宝宝,以期求苏玉兰不要迁怒,或者发火的时候,少骂她几句。

这次看姐姐这么大方,林秋觉得有点不对劲,她非常好奇的问道:“二姐,是有什么好事吗?”

林颖赚钱就是为了大大方方的拿钱出来给家里人花,自然也没打算瞒着,只是这个时候家里大人都不在,林四清和苏玉兰上班,苏有福和王桂花也去纳凉了,林颖不打算现在说。

现在说的话,林秋肯定会问好多问题,所以林颖卖了个关子:“不告诉你,晚上你就知道了。”

林秋不知道是什么事,但是她知道,是好事,也没多问,今天她已经享受到了奶油雪糕,已经很幸福了。

晚上等林四清和苏玉兰都下班了,苏有福和王桂花也纳凉回来了,全家人一起吃饭。

吃完饭了之后,苏玉兰本来打算让林颖去洗碗,林颖就在这个时候说到:

“我有个事情要跟家里说一下。”

苏玉兰本来还以为是他和邵明远的婚事,然后道:“你俩的事情先放一放,你先去洗碗,洗完碗了之后咱再说。”

林颖摇摇头:“妈,不是的,我要说的事情和邵明远没有关系。”

“那你赶紧说说,完了去洗碗。”

苏玉兰没想着林颖会说出什么重要的事情,在她眼里林颖还是个孩子,而洗碗则是一件急需完成的任务,起码比林颖可能要说到的事情重要。

谁知道林颖对着大家伙说:“我今天挣钱了。”

苏玉兰听到第一句就有一点惊讶,林颖又没有工作,是在哪里挣到的钱呢?

她还想着林颖是不是偷偷去卖东西了。果然苏有福跟她是一样的想法,立刻询问林颖:

“你可不要做那种投机倒把的事情,那是撬社、会、主、义墙角,咱家人日子可以过得不好,但那种事情坚决不能做。”

苏有福的观念很正派,基本上就是国家说啥他就觉得是什么。国家不让私人买卖东西,他都觉得这是不对的,坚决不能干的。他管不了其他人,但是自己家里边是坚决不能出这种事情的。

而王桂花则是有点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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