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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好说,若是自己日后先走一步、顾烟和小儿子会沦落到何种情况,至少指望大儿子照顾继母和弟弟是不可能的。

都说财帛动人心,继母继子的身份,以后若是为了财产反目成仇不免不美。

如此,江昭也不免为娇妻幼子多操心几分,不能说他偏心,但是人都希望自己亲近的人能过得好,这就是很多父母都希望在孩子间一碗水端平的原因。

与其会有那样的后果,不如他提前给规划好,也就没的争的,也不至于伤了这些年来的一丁点情分。

心里打定了主意,江昭最近在心里暗暗思量着。

江昭手头上的资产有不少,有江家父母给的、也有已经过世的爷奶们给的,还有的是这么多年自己赚来的,加起来也绝对是一笔不小的资产了,这些资产江昭都准备给安排妥当了,只是在安排好之前他谁也不打算告诉。

顾烟还不知道江昭已经有了这些打算,她的主意也就是这几年多给儿子争取点,若是那一天丈夫真的要去了,再争取遗产的事情,在这会儿,顾烟还是没有想过这些的。

————

就这样,江昭悄悄给自己立了遗嘱,为了表示自己并不偏心,江昭甚至连遗嘱的分配方式都严格按照法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来的,至于为什么明明是按照法定的方式还要立遗嘱,那就不得不说豪门大户里的明争暗斗了。

一般豪门大户因为权势大、资产多,涉及到钱财方面的潜规则也格外的多,尤其涉及遗产继承方面的,水分尤其的大。

夫妻之间的,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后的资产增值作假;父子之间,给偏爱多一点、伪造遗嘱这些事情也不少见,偏偏因为大家族间的利益过于纠缠、没有权势的人往往都会是吃亏的一方。

而顾烟没有娘家、丈夫一旦去了,那就是别人口中待宰的羔羊,到时大儿子掌控了江氏、但凡狠点哪里还有继母说话的份。

所以,还是白纸黑字做过公证的遗嘱更为保险些。

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江父江母手里握着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资产比起江昭的也不少,因此江昭思量着就不再给父母了,而他有一个妻子两个儿子,财产按照鬼规定的份额,妻子和小儿子分得也够用了。

分配的份额是既定的,江昭需要思考的就是各类资产的分配了。

这些东西里最值钱的自然是江氏的股份,这股份给大儿子的占大头,给小儿子的占小头且只是干股,最后能做公司决定的还是大儿子,这样决定是因为江昭不只是一个父亲,更是江氏的负责人,要江氏集团的未来考虑。

而可流动性资产里,则是大头给了妻子和小儿子,既是怕股份之类的拿的住受不住、也是因为流动性资产反而是最不好最手脚的,如此一来,顾烟和小儿子的未来就基本有了保障。

拟好了遗嘱,找了律师做了公证,江昭也略微放下心来,对于顾烟和大儿子不亲近的事实也不再那么担心了,毕竟他比顾烟大了将近十岁,将来大概率是他先走一步。

这一切,不管是江父江母还是顾烟他们都不知道,也是为了省去一些烦恼吧。

顾烟的这一辈子过得极为顺心遂意,在京市除了公婆几乎没有人给她气受,自己有工作、手里有钱心里也有底气。

比起上一世一味地顺从、仿若一个保姆一般的生活,这一世顾烟觉得自己与江昭之间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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