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给福利院捐助了一大笔钱,选了一个人进行资助。
那个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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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难去归结,这件事情对我而言的具体意义。
但是我又明确的知道,就是从那天开始,我的人生,出现了“意义”这样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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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雾城是我的恩人。
他是我的资助者,我的投资人,我的拯救者,我的“长腿叔叔”,
我的……
用这样的许多词,这样来形容他真的是有点奇怪的事情。可我找不出更贴切的语言来概括这件事。
某种程度上,他像是突然降临在我的生命里的神祇一样。
让我从此获得了本不该享受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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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简单来说,可能就是这样吧……”
我尽量省却了许多细节,与那些偏执到近乎有点矫情的内心感受,平铺直叙的将关系始末告诉了江暮。
江暮听完以后,慢慢垂下眼睛。他声音平静地说:“原来,我只是来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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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他来晚了。
他没有任何不够优秀或者不够完美的地方。他只是在我的生命里,出现的太晚了。
一个从小被遗弃,十分缺爱的孩子,是没有太多的爱上他人的能力的。
十三岁那年,那个穿着小西装与皮鞋,一脸不耐烦又傲然的不可一世的小少爷,踏足那件孤儿院的时候。
当他就那么随手在名单上一划,然后不屑一顾又掺杂着几丝好奇,用他稚嫩的嗓音,一字一顿清晰念出我的名字的时候。
我知道自己茫然的灵魂倏然之间,就有了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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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暮问:“那这件事情,娄雾城知道吗?”
我猜想他问的大概是,楼雾城知不知道,他花了一千万聘请的那个小偷先生,是他当年在孤儿院资助的孤儿这件事。
我自嘲的笑着,偷偷瞟了一眼楼雾城,然后摇了摇头说:“他不知道。”
或者说,他应该从很久以前,就早把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他不知道的事情,还多了去呢。”我笑着打趣般,又补充了一句。
因为我觉得,如果他知道了。现在他对我的态度,恐怕就不仅仅是一杆子把我同个窟窿这种程度了。
他会把我五马分尸,凌迟剐骨,然后再丢进蚂蚁窝里让我连尸体的渣渣都不剩的。
我心想。
不过好在,他不知道。
——楼雾城什么都不知道。
这才是让我觉得最可恨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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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嗡嗡嗡——呜隆。
身下的椅子猛的颠簸了一下,楼雾城十分生猛的着陆在了私立医院的顶楼平台。
江暮探身朝窗外看了眼,将我扶起来说:“到了。”
我哦了一声,捂着渗血的肩膀,远远冲着一路跑过来大嚷的黑皮肤安保,嚷出了一句带着拉丁腔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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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暮扶着我下飞机,然后提前预约好的全科医生,居然早已经站在顶楼,带这三四个护士抬着一副担架,很隆重的迎接我。
我啊哈哈笑着,同医生打了两句招呼。
然后彪悍的男护士不由分说按住我,将我横放在担架上,把我抬进了医院。
扬起头的时候,正遇见转身离开的楼雾城,很随意的低头瞥来的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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