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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虽然这样的房宅确实值钱也就是了。京师毕竟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只要时局不是坏到极致,这里的房价都是居高不下的——就算时局坏到了极致,只要改朝换代不换京师,这里的房价也不会便宜。

像赵循送红妃的这所房宅,不是很大,就里外两层,算房舍共有十来间,后无花园,只有中间一个小小的青石天井。就这,市价也在一千五百贯左右,关键是还有价无市!

就像京师之中大多数房舍一样,市价在那里,真正卖的人却很少很少。都知道京师的房子只有涨的、没有跌的,哪里还会随便卖房!哪怕有自住房以外的房宅,不到不得已,都是要牢牢捏在手里等增值的!

红妃如今也很有钱了,也曾想过入手一些地产保值又稳妥,但除了当初师琼留给她的那所房宅,她手上也是没有其他房产的。

此时赵循送了她一座房宅,就连一旁帮着红妃整理各方送来的礼物,做好登记的师小怜也看了过来:“这可真是了不得了,竟还有人送来房宅...我看看,契约都做好了吗?”

过来瞧过,不愧是老官吏了,赵循已经将事情办的妥妥当当,房契经过了官府认证,落在了撷芳园身上——贱籍女子理论上是不许有私产的,只不过这条法令到了如今已经是形同虚设。动产就不必说了,金银首饰、玉器骨董、真金白银...这些东西,当红女乐们要多少有多少!

不动产麻烦一些,毕竟土地、房产之类就在那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也藏不起来。但这也不代表没办法了,之前师琼留给红妃的房子就是挂靠在官伎馆名下的。官伎馆身为‘官家单位’,挂靠些房产,就和佛寺道观挂靠田产一样,似乎不合法,但也没法说什么。

对于挂靠的这些不动产,官伎馆只会收很少的管理费。不过,如果官伎本人没有后人,这份不动产就会收归官伎馆所有!除此之外,官伎本人甚至不能买卖这份不动产...毕竟法理上的所有权还在官伎馆那里。

之所以会有这样严格的规定,一方面是官伎馆有借此牟利的意思,吃绝户发横财么。另一方面,未尝不是对女乐本人的一种保护。女乐挣的多,花的也多,关键是还可能被人骗!不动产法理上不属于她们,她们就不能通过不动产借钱,更不可能被人骗走这份不动产。

杜十娘的悲剧不只是小说里的故事,是真的很可能发生的!人都说行院女子会骗人,哄得子弟倾家荡产。其实这种事是相对的,既有行院女子骗子弟耗费钱财,也就有人抓准了行院女子的软肋,哄得她们贴心贴肺。

总之,这种情况下,有官伎馆代为拥有不动产,也算是一份保障。就算被骗的一无所有,这份不动产好歹能让一个退籍的女乐不用发愁养老。当然,这里的养老就是普通的养老了,不可能维持奢侈的生活。

大量的财货就像赵循送来的这份房产一样,充实了红妃的箱笼。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精品能被她留下,大部分都会变换成钱财,放到柜坊那里去。过年期间,柜坊本来是不开门做生意的,却因为红妃的关系,特别开了一次库,这也是很了不得了。

中间师小怜过手了这些财货,饶是她早知道红妃经济情况的,也咋舌了一回:“姐姐我在籍十余年了,也积攒了一份家私,然而相比起二姐,却是小巫见大巫了...二姐这才做女乐多久啊!”

其实这没什么好惊讶的,‘二八定律’,又或者说是‘马太效应’,总是就是那类东西,在这年头的声色行业也一样通行!当红女乐的营业额一个顶普通女乐十个都算是寻常了!更别说红妃在当红女乐中亦算是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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