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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兄弟二人关系十分和睦,据说丛暮父母意外身死后丛安新曾跪在灵堂发誓,要抚养侄子长大,绝不让他因为失去父母而受一点委屈。

他这些年来既当爹又当妈,对丛暮不可谓不尽心。

景云臻看着菜单,不经意地问:“拿零花钱请你叔叔吃饭?”

丛暮连忙说:“不是的,是我自己画插画赚的稿费,不是零花钱。”

他熬了好几个大夜,才凑够来这里吃一顿的饭钱。

“你还会画画?”景云臻很感兴趣地问。

“我是美术生,”丛暮说,“我学了很多年画画的。”

“那期待有机会能看看你的画,”景云臻温声说,“学画很不容易吧?任何一项能够长久坚持下来的爱好都要有毅力和热爱作支撑,这是很值得人敬佩的。”

丛暮抿嘴笑了一下:“其实还好啦,我很喜欢画画,而且一直遇到了很不错的老师朋友,我叔叔也很支持我,所以不知不觉也就走到现在了。”

“那你是很幸运,能够一直有人支持你。”景云臻说。

他目光一瞥,看见丛暮不知想起了什么似的,目光有些暗淡,心思一转,问:“你那天晚上,为什么一个人喝得醉醺醺的?我记得那时候是暑假吧?跟你叔叔吵架了?”

提起那天晚上,丛暮就有点脸红:“没有,不是吵架。你,你别问我了,你赶紧点菜吧。”

景云臻笑了一下,真的没客气,点了蓝鳍金枪鱼片,拼盘寿司,甜虾和炸天妇罗。

丛暮等他点完了,有点疑惑说:“这些吃不饱的呀。”

然后景云臻就看见他又风风火火地点了牛肉盖饭和海胆盖饭,鹅肝,春卷和牡丹虾手卷。丛暮从菜单里探出头来问店老板:“今天有没有金枪鱼尾?”

店老板四十岁左右,长发,消瘦,看上去和丛暮熟识,笑着说:“你运气好,昨天刚从深圳运来一条。”

于是丛暮又开开心心点了一条金枪鱼尾。

景云臻以为他是摆阔,没想到他是真的吃得多。

他吃饭的时候两颊鼓鼓,红艳艳的嘴唇嘟起来,唇珠饱满,本身就像是一道令人食指大动的大餐。景云臻吃饭向来只吃七八分饱,但一见着他小仓鼠似的粉白脸颊,就不自觉多动了筷子。

丛暮看男人专心地给自己剔鱼尾,露出来的手腕上带一块款式简单的机械表,手指修长,骨节突出,右手上拿了一只银质餐叉。他身姿笔直而坚挺,垂着眼睛,眉骨和鼻骨连成一道英挺的线,连下颚骨的线条都分外干练,好像给他剔一盘鱼尾就是普天之下最重要的事儿。

他觉得喉咙有点发紧,赶紧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跟景云臻说:“你别客气呀,自己也吃,不够我们再点。”

景云臻端了剔好的鱼肉放在他身前,带着点笑问:“你吃这么多,怎么还这么瘦?”

丛暮觉得不好意思,将沾了酱的手卷放到他盘子里,说:“从小我就吃得多,我叔叔也觉得奇怪,所以带我去医院看,医生说我消化系统比别人弱,所以吸收不好,吃的多也很难胖。”

景云臻笑说:“你这倒是挺让人羡慕的。”

丛暮见他笑,就有点不自觉的脸红,话自然而然的从嘴边跑出去了,他说:“你笑起来真好看呀。”

景云臻这一辈子,夸他样貌的人不知多少,但是丛暮好像格外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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