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青云从石头与石头的缝隙中薅了一根野草叼在嘴里,站在平坦的地方望天空。
橘红色的朝霞潮水一般从天边漫开,速度极慢,但所到之处都如同被撕裂一样,隔绝成两块天地。我知道,马上就要日出了。
我想起莎士比亚的一句话:“同一的太阳照着他的宫殿,也不曾避了我们的草屋。日光是一视同仁的。”
郑青云突然开口:“我看到边儿了。”
我没听懂,于是他回过头,食指指着斜下方对我说:“太阳,我看到一小块了,它在上升。”
郑青云站在我的前方,视野比我开阔。于是我也起身走到他身旁,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往下看——
一个滚着金边的红色巨物沉在昨天我游览过的河底,只冒了一个尖。它的光芒漾得蓝色的河水金浪粼粼,橘红色从河中央漫开,仿佛是世界上另一片天空。
郑青云盯着河水和太阳,轻声说:“哥,我以前听别人说,日出之美便在于它脱胎于最深的黑暗。我以前不知道,还觉得这描述得也太夸张了,现在我相信了。”
亲眼看见的,永远比道听途说的真实一万倍。
我说:“深有同感。”
郑青云抖了抖身子,睁大眼睛,语气轻快地说:“等会儿太阳出来,刚好和我们一个高度的时候,我就给你拍张照吧。”
我半眯着眼说:“我给你拍。”
几秒的沉默后,我低头一笑,觉得我们像两个互相谦让的古代标准兄弟,践行着“兄友弟恭”四个字:“这有什么可争的,拍个照多快,两个人都拍也能抓住那个瞬间。”
太阳行走的速度哪有我按快门的速度快。
我和郑青云并排站着,看朝霞席卷了整片天空,云浪翻滚,看阳光在大地上挪动脚步,温和地吞噬了阴影,看太阳从河里款款升起,宛如美人出浴。
“太好看了。”郑青云在我身旁喟叹。
我没应声,举起手机拍了一张全景照。
郑青云凑过来看。照片里有村庄,有花田,有河流,有旭日初升,有朝霞满空,偏左的地方,还有一群飞鸟。
郑青云突然叫出声:“可以了可以了!”
我放下手机,一束刺眼的光晃得我眼花。我抬起手臂遮了遮,慢慢睁开眼,视线从地面逐渐抬高,瞥见远处一轮完整的太阳正对着我,洒了一身金黄。
郑青云三两步跳到背包旁,拿出相机对准我,高声说:“子骞,转过来!”
我正看得出神,骤然听见他的喊叫声,猛地回头,只听见咔嚓一声,郑青云按下快门,记录下了这个瞬间。
我的身上笼着灰蒙蒙的阴影,脸被红色的朝霞与白色的天光照亮,右脸居多,身后是燃烧得炽热的世界。
郑青云放下相机,眉眼弯弯地对我笑。
他的身后没有太阳,但我看见他与朝霞融为一体,最终成为景色的一部分。
郑青云被我推着站到我方才拍照的地方。他愣愣地站在那儿,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姿势和表情拍照,我想了想,让他背过身去。
“你转过去,望着太阳,什么也不要想,放轻松一点。”
我不是个专业的摄影师,但我指挥郑青云的时候颇有底气,仿佛置身这样的美景中,我无师自通,成了一个艺术家。
郑青云转身,给了我一个颀长的背影。他的外套是一件长至小腿的单层风衣,解开了扣子,衣摆被风卷成旋转的落叶,头发丝镀了一层金,飘在空中,格外有意境。
相机里多了个看不见正脸的郑青云,似乎少了点“到此一游”的意味;但我此后多次翻出这张照片,却每次都能清晰地忆起他站在阳光下的样子,无措而羞涩的笑靥。
“好了?”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