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离厨房门口还有三米的位置时,里面的人突然拉开门走了出来,对上我疑惑的眼神。
“起来了啊,”他愣了一下,端着碗走到长方形的餐桌旁,“我正准备叫你起来吃早饭呢。”
郑青云?
也是,除了郑青云和我,谁还能在这座房子里随意行走啊。
郑青云又进了一次厨房,端了个一样的碗出来,招呼我说:“快来,哥,刚出锅的,新鲜。”
桌上摆着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最面上放了一个煎蛋,边缘处还冒着滚油。
“你怎么总起那么早,”我拉开椅子坐下,“还总是给我准备早饭,这样怎么好意思。”
“这算什么,谁起的早谁做呗,”郑青云答得爽快,“以后我想赖床了,那就只有麻烦哥了。”
面条还烫,我脸凑近碗,闻了闻味,挺香的,食材简单但尝起来应该不赖。
我称赞道:“青云,你真的生存技能满分。”
居家型好男人,谁要是认他做男朋友,那可就有福了。
当然,这句话只能想想,不能说出口。
我觉得我有点嫉妒郑青云未来的伴侣,不知道他有没有前任,如果有,那一并嫉妒一下。
郑青云坦然接受了我的称赞,吸了一口面条后说:“我六岁就会煮面了,从小就自己养活自己。”
他这么一说,我竟生出几分愧疚。我是在上大学后才学会下面炒菜的,以前都是我妈照顾我,大多数时候在学校食堂吃。
至于郑青云为什么六岁就会煮面了,我也因为这点愧疚而没有细想,后来回忆的时候想起这段故事,才咂摸出许多心酸来。
“嗯,真好吃,”白雾盖住我的脸,我略微夸张地说,“你手艺那么好,干脆搞副业开面馆好了。”
郑青云笑说:“行啊,等我六十岁以后,我就在花店旁边开一家面馆,我自己掌勺,吃一碗面送一朵花。”
想得还挺好,人情味十足。
我说:“那我天天来支持你生意,记得给我打折。”
郑青云是个浑身烟火味儿的人,和他待久了,会慢慢发现生活还是挺有意思的。
他的烟火味儿不市井,不呛人,像烟囱上飘着的那缕轻烟,看上去不起眼,但一直都在。
吃完饭后,天光更亮了一些,大街上的吵闹声沸腾起来。民宿里清净,和外面是两个世界。
我和郑青云说好了,今天没什么事,就是去逛逛丽江古城。
“现在很多古城都商业化了,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我边走边打量四周,街边卖糖葫芦和棉花糖的小贩数不胜数,“到古城来和逛商场一样,那就没有意思了。”
郑青云买了串草莓糖葫芦,说:“话是这么说,可大家都要生活,维持以前的样子的确不太现实。我只希望还能看着点古建筑,能有几个从前的手艺人,就满足了。”
我说:“你倒是很宽容,要求不高。”
郑青云叹了口气:“我这不是宽容别人,是在放过我自己,出来一趟,总得乐趣比遗憾多。”
进了古城,果然卖东西的居多。我默不作声地走着,郑青云突然滞了脚步,盯着一家店铺看。
我循着他目光望去,那是一家卖扎染服饰的店子。
我问:“你喜欢?”
郑青云怔愣几秒,摇了摇头:“不是,我想起一个故人,她很喜欢。”
我看着他眼底的落寞,于是问:“青梅竹马?”
郑青云一笑:“不算,只是小时候认识,我八岁就来成都了,八岁后也没再见过她了。”
他望着店铺,叹了一口极绵长的气,眼睛半眯着:“现在想想,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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