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是开车去的,隔着个红绿灯,就看见郑青云站在花店门口等我。天凉了,他穿了件长至膝盖的卡其色薄风衣,一只手拎了个袋子,另一只手抓着门把,机械地开开合合,像小男孩最喜欢的手臂可伸缩的铠甲勇士。
距离太远,我看不清他的神情。我从来没发现等红灯是一件如此让人心烦的事,我的前脚掌放在油门上,几次想踩,信号灯却还保持着恼人的红色,仿佛在嘲笑我的急躁。
离得越近,越能真切地听到心中那汪温水沸腾的声音,咕咚咕咚冒着气泡,似乎下一秒就会炸开。停车,开车门,锁车,我在重复过几千遍的动作中沉静下来,回身面对郑青云时,我依旧是泰然自若的卓子骞。
每次来见郑青云,我都瞒着他独自翻越一座山,我以为那座山会随着我们认识时间的增加而变得低矮,但心的起伏坡度和心跳的速度似乎没有任何负向改变。
他总能在我心里烧灭一切,温柔地燎原。
“来了,”郑青云松开门把朝我走来,带着我走向花店旁那片暗沉沉的灰色,“代理人在里面,带了合同,你去看看吧。”
“你不去吗?”
“我在外面就行,里面光线不好,”郑青云浅浅一笑,“你快点看啊,再过一会儿该吃午饭了。”
“你还在这儿,午饭就好了?难道不是你做?”不是郑青云做饭,我不可避免地生出点失落。
“我姐夫做,”郑青云唇角弯着,像是衔着一朵桂花,“别担心,他手艺很好,以前当过餐馆的大厨。我的厨艺不是我姐教的,是我姐夫亲传的,他本人比我更厉害。”
铺面大小的确如郑青云所说,大约是我现在书店的四分之三。走到最里面有个丁字形的分叉,左右两旁各延伸五米。我边看边考虑每个地方的用途,中间放贯通里外的书架,两旁留出顾客行走的空间;里面可以摆两张沙发作为阅览区,也许还可以发展发展泡茶冲咖啡的副业……
我爽快地签了合同,代理人满意地与我商量了一会儿便离开了。郑青云从花店里搬了张板凳在街上坐着,手腕上套了个袋子,见我出来,失焦的瞳孔蓦然亮起来:“聊好了?那走吧。”
我挑眉问他:“你怎么肯定我就签了合同?”
郑青云瞟了一眼我的右手,随即抬眼,眼眸里的嘲弄稍纵即逝,嘴角却遮不住的笑意:“好哥哥,合同还在手里呢,这也想抵赖?”
我怔愣半秒,看着他的眼睛也笑起来。实在是太傻了,像是在没话找话,但如果这样的闲聊能逗他一乐,那片刻的尴尬倒也无足挂齿。
我说:“不抵赖,事情办妥了,终于可以吃饭了。”
我跟着郑青云去了他的家,他家在一栋只有六层楼高的小区里,植被茂盛,最大的两棵树能够遮天蔽日。正值中午,路上树影婆娑,黄叶俯首即是。沿路走到尽头再左转就是他家所在的单元,上三层楼梯,郑青云拿出钥匙,打开了挂着对联的那扇门。
隔着门就听见了噼里啪啦的菜入油锅的轰鸣声,门甫一打开,这声音就潮水般从四面八方灌入耳朵,来势汹汹。我站在玄关,一边换拖鞋,一边扫视了一遍整个屋子的布置。
“姐夫,我回来啦,”郑青云扯着嗓门吼,“你继续做,不用出来招呼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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