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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行的那段时光是我平凡的一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点,我和卓子骞在一起做了许多事。他带我在酒吧里喝酒听音乐,我带他到古城深处买最正宗的鲜花饼;我们在半夜走回民宿时一起对着星空许愿,一起拿着相机在异乡的街头拍照······这些网络上列的情侣间必做的事,我们没有提前约定,却一件一件都做了个遍。

这样看来,我对他发出邀请,实在是有理有据,名正言顺。

我就是想和他多呆一会儿,不管以什么身份。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姐姐,想起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女人已经不在人世,心就像被刀子刮蹭一样难受。但我不再如最初几天那样一整天郁郁寡欢、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了。

因为卓子骞,我渴望睁开眼,迈开腿,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我带卓子骞回到我小时候生活的村庄,给他杀鸡炖汤,带他去看麦浪,领他爬上山坡。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毫无顾忌地让他侵入我的生活,他笑得那么开心,不管是做什么都似乎无比满足,这让我再次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是有意义的。

上一个让我产生这种感觉的人,是姐姐。

我以为我已经压制住了自己不成熟的想法,可是一个下午之后,它再度出现,来势汹汹。我失眠了两个晚上,到最后还是缴械投降,无奈地放任单纯的感情一点一点变得复杂。

那个下午,卓子骞和我坐在阳台上。他手上拿着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在书架上的席慕容诗集,笑着问我最喜欢里面的哪一句。他和我讲海子,讲席慕容,讲聂鲁达,他坐在我的对面,鬓角的碎发被一缕温柔的风吹得飞扬起来。

他肯定不知道我最喜欢他什么模样。

就是那一刻,在他嘴角噙着笑,告诉我他最喜欢的一句聂鲁达的诗是“我想,像春天对待樱桃树般地对待你”时,他猝不及防地闯进我的心里。

哪怕是一种错觉,他眼底的温柔并不独属于我,他温软的言辞可以无差别地献给每一个路过的人。

我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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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他是上天赐我的玫瑰(2)

回到成都后,生活回到正轨,一切还是和从前无二,我却会在忙碌之余漫出淡淡的失落感。

早就知道卓子骞住的地方离我不算近,但还是很庆幸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成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每个星期抽空去拜访他一次,这我还是能做到的。

可是人总是贪心的,有一就想二,总想索求更多。

所以在一天下午,突然有个男人叩响店门,将一封信交到我的手里时,我愣了一会儿,随后意识到所有无处安放的感情都有了归宿。

没想到。

没想到卓子骞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和我交流。

没想到他的字那么好看,一笔一划恰到好处,就像他这个人一般长身玉立。

没想到旅行结束后,他依然和从前一样,愿意花时间与我分享他生活中的趣事。

那天下午,除了忙店里的事,其它时间我几乎都在盯着那页薄薄的纸。晚上我坐在宁宁的书房里,握着钢笔的手颤抖得厉害。毕业之后我已经很久没写字了,生怕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歪歪斜斜,难以入眼。

看着纸上一排排不知所云的文字,我抿着嘴唇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紧张,写错后划掉的字就有四五个,再从头到尾通读一遍,惊觉稍微具备理解能力的人大概都能品出一点我没有掖藏好的小心思,于是删删改改,不成样子。

一封一千字不到的信,我从晚上七点写到十点,重新誊抄了一遍,写完最后一个字之后赶紧折起来塞进了信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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