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四处寄人篱下,他是擅于察言观色的。
在暗中摸索着,握住林砚生贴在自己脸颊上的手。
他就这样,似人似兽地蹲跪在床头边,说:“叔叔,你对我的恩德,我一辈子不敢忘。将来一定百倍报答。”
林砚生一愕,笑了:“你是小孩,不是期票。”
又温和说:“还是中学生就想着以后要飞黄腾达,多大的压力?有些东西,不是你执着就能得到,一应看缘分。”
秦舜不置可否。
好像嗯一声,好像没有。
林砚生才发现,自己的手冷的像冰块。
阿舜的掌心则滚烫,热度汩汩传来。
太累了。
他像被梦魇吸住一样,逐渐昏睡过去。
这一觉极沉。
睡到第二天傍晚他才醒。
醒来时,屋里窗明几净,过分的清洁。
林砚生起初不认为阿舜会离家出走。
就算长得再高大,也才是个十四岁小孩,何来的胆子,又敢去哪里?
再说了。
斗柜里的钞票一张没少。
可又找又等,直至天黑也没寻见踪影。
他终于在桌上发现一封信——
用锈绿的铜镇压住,字是他教的,笔锋钧沉,显然是写者已拿定了主意。
「叔叔,不必再为我借钱。男儿志在四方,我会自寻立足之地。欠您的账,等我赚到钱立即寄给您。
秦舜 留」
下一页,附一张借据。
格式规整,印有鲜红指印,绝对具备法律效力。
秦舜身无分文,只带了两身衣服走。
作者有话说:
还是20个红包!
久等啦。哇,这张写了四遍,这一版终于满意了。其实没写完,不过挺晚了,卡在这里也行,先发了。
第3章
融城的夏,炎毒至恶名昭彰。
白天。
林砚生去到骆克道,满地是鬼佬,从街头找到街尾,挨家问。
一个女人站在酒吧外面抽烟。
他踯躅着脚,上前问,秦舜在不在?女人问,谁?他说,秦舜。拿出相片。是去年拍的,十三岁的阿舜脸孔稚钝。
女人说不知道,拿起相片,又问:“这小子是你的弟弟?真俊。”乜他一眼,揶揄地笑,“与你长得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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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孩子。”他说,红着脸,“我是他叔叔。”
挨得太近,林砚生闻到女人身上的胭脂水粉味。他耳朵红极了,烧得透明。
世上原来还有这样薄皮的男子。
女人想。
薄皮成这样也敢来这里。
林砚生本来是不敢,但他豁出去了。
有人告诉他在这附近疑似见到秦舜,他心里没太信,但还是火腾厮毛地来找。
他抱一线希望,诚恳说:“要是见到他,能否转告让他回家,就说,他叔叔一直在家等他。”
林砚生灰头灰脸地回家去。
省钱不搭公交,步行。
路上看见一班小孩在开车门,被警察看到,作鸟兽散。
拐过三条街又遇上。
几个小孩蛮可怜,流浪狗一样蹲在路边。
林砚生踅返,给他们每人一个面包、一支汽水,和一元钱。
林砚生问:“你们怎么在街上做阿飞?”
小孩吃他的也不嘴软,牙尖尖:“神经,要你啰嗦!”
骂完就跑。
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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