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完一帮塑料同事,明香就往宿舍走。
黄玲同志也跟过来了,贴心地给拿起她的热水壶,帮着把热水给兑了进去。
黄玲乐呵呵朝明香道:“明香,水好了,你是要洗脸吗?”
明香摇了摇头:“我泡脚。”
黄玲的目光一下子到了她的左腿上。
“啊呀,是。”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从台上掉下来统共也就一个月,根本好不全,这大早上的泡脚,是又疼了吧?”
明香不置可否,拉开柜子拿了点干艾叶出来扔盆里,在黄玲蹲着帮她把艾叶往水里浸的时候顺手又往她嘴里放了一颗蜜枣。
黄玲一惊,抬头看她,过了会儿不好意思,低头拉了拉胸前的大辫子。
“真好吃,明香你真厉害,人好看唱得好跳得也好,每次都能得奖。”
怕耽误明香泡脚,又说:“那我先回去了,待会咱不是还要演出嘛,这次演出那么重要,我还是得去好好准备准备,你要注意身体啊!”
明香点了点头,黄玲便满脸快乐地走了。
外面看着的姑娘们都急疯了。
明香当没看到,拿了自己的小木凳,在盆边坐了下来。
没事做,她无聊,就又打量起这个房间来。
这朴素的年代,住宿也很简单。
十来平大的屋子,水泥屋顶中央吊着个上圆下窄的老式灯泡。
这种灯泡用久了外层会发黑,发出来的灯光就不亮,不如后世的灯光,明亮到刺眼。
但这种略显昏黄的灯光却另有趣味,会把整个房间都照得颇为温馨。
屋顶下挤着八张木床,上下铺的结构,每张床上都铺了素色的条纹床单,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
这些床放在屋子的西面,东面那半屋子则放了四张长条木桌,拼成了个正方形。
桌面上,放着女孩子们的暖水壶、茶杯、笔记本等细碎的物品。
文工团的小姑娘们基本都爱美也爱干净,桌面整理得一尘不染。
清晨的阳光照进来,上面更是镜面一般,只在空中浮着些细小闪光的尘,不但不显腌臜,反而充满文艺感。
明香看着这一切,居然有点唏嘘。
记得那天她去往大会堂那边准备入驻国宴团队准备甜品,半路上为救个误闯马路中间的小孩而死。
死之前她想起了相依为命的爷爷,当时还带着好笑地祈愿可以重新活过来,没想到真重生了,却是穿到了书里的世界。
只希望爷爷不要难过吧,毕竟她也不算是死了。
明香自嘲地笑了笑,把毛巾放进水里,轻轻擦拭足背。
这个年代也有它的好,不管哪里,水那叫一个清!
就比如她这盆洗脚水,清凌凌的,看着真让人喜欢。
手按到腿肚子,她痛到打了个激灵。
原主那一跤跌太惨了,即使休养了一个月,也还是没有完全痊愈。
明香转头看了眼自己右脚的脚踝,嘴唇微微噘起,眼里到底露出一丝不耐来。
当年她为什么选择做甜点而不是去跟身为国宝级名厨的爷爷学做菜?
就是不喜欢受伤啊!
毕竟做大菜烟熏火燎的,尤其是做油爆菜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会被滚烫的热油崩到。
做甜品受伤的机会就小多了,而且她也喜欢甜食。
谁想一来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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