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偶只是冷笑。
金多宝疲惫道:“百年前,我入羲和时便立了誓,再不拿任何人试阵。”
陶偶眉目耸动:“你放屁!”
金多宝道:“我金少阳没心肝惯了,但有一个人,我是愧怍到如今的。不错,二十多年前,在点沧州,我破了戒,拿一个年轻人试了阵。”
说话间,周遭的景物已经全然变幻,千里阜盛地,金柳夹岸堤,点点飞絮如金粉,台阁玲珑汇于城心,垒起一座足可接天的高台,孤镜高悬,四望九境数点烟。这地方在雪害之后,已荡然无存了,但却曾号称人世繁盛之最——
中境点沧州。
九境正中,天下通衢,也是凡人聚集之处。
得道成仙的神异之事因此颇为遥远,对大多数凡人而言,不过或富贵、或庸碌、或潦倒地过尽一生。
偶尔出几个天赋不凡的,灵根将醒,得了某个宗门的招揽,便设一场名为断尘礼的酒宴,与四邻亲族畅饮一番,在众人庆贺与羡妒中,断去尘缘,悄然而去,再无人记得。
金多宝心中一颤,所见的果然是那一幕。
点沧州,城中某处金碧辉煌的贵族宅邸。白日宴饮正盛。
辉阳郡主的独子灵根觉醒,引得满城权贵争相庆贺,断尘宴足足设了十日十夜,酒肉成筐成篓地泼在路边,路皆浮腻,方圆十里的乞丐便赴起了小宴。
金多宝一顶斗笠遮面,在墙角坦着肚皮大睡,头一天还摸进府里,看了一眼明艳泼辣如昔的老情人,心满意足了,在门外一躺,任人踩踏而不醒,直到第十日才睁开双目。
府邸门户大开,酒气与阿谀声齐齐涌出。
“辉阳郡主福泽深厚,难怪王孙有这等机缘。”
“不知醒的是哪种灵根……前些天满城雷动你们还记得么?说不定便是仙长远来。”
“不论哪种,都是天大的福气,从此便是神仙中人了……薛公子,等等我们!”
金多宝将斗笠一推,他们口中的王孙公子当先而出,氅衣大敞着,一身甜赤金色掺珠光丝的箭衣,把积雪都照亮了,牛皮小靴上镶着一足圈雪雁羽,有些女孩儿气的打扮,步子却极大,不论是身量还是步幅,都已逼近于青年了。
别人奉承,他不说话,但以下巴回答。有时候也笑笑,薄而红的嘴唇,眉毛也黑得凌人,点到即止地扬一下,刻薄得不像个笑,显然全天下的赞誉他都听惯了。
“火灵根,”薛公子拣了一句答道,“我要去,便去羲和舫。”
旁人一愣,连羲和舫的厉害都不见得清楚,已高声道贺起来。
金多宝翻了个身,从屁股底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卦相看了一眼,在他走到身边时,忽而将足一伸,将这大步当先的公子绊了一跤。
薛公子眼疾手快地拿胳膊撑着地,却也吃了一嘴的雪,那笑立刻凝固在了脸上。
“薛公子,你没事吧?”
“不长眼的东西,别是成心的,还不来人叉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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