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天所派的军队,将扫清尘世的污垢,我的名讳是?”
“雨”,那人语气平静的地回应道,转过头看向尼格玛。这时尼格玛才看见这人英俊的脸左半边有着三道显眼的伤痕。
尼格玛讨厌那些身材健美长相英俊的男人,这种人往往脑中无物,却被人群追捧,洋洋得意。而此时尼格玛心中往日会产生的那种嫉恨却完全消失,他完全好奇于眼前的人。
他是谁,他为什么脸上会有伤痕,他为什么要回答自己这个陌生人的谜语?
我是说——他完全可以不回答的,不是吗?
尼格玛看着旁边的人,这人神色是如此漠然,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常有人说尼格玛听不懂别人说话,情商低,不会看人眼色。实际上,只要尼格玛愿意把人看进眼里,他聪明的大脑能分析出很多东西。
他见过许多人,有的人脸上写着贪婪、有的人脸上写着麻木、有的人写着野心、有的人写着绝望。
有人哀痛、有人快乐、有人幸福。
而眼前这个男人的脸上,尼格玛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情感——又或者只是虚无......nothing。
那人的眼睛像是藏着谜雾,全是尼格玛所无法理解的东西。这简直.....
太有趣了!!!
尼格玛没办法抗拒谜语,他天生就喜欢解谜,越难的谜题才越能显示出他的惊世智慧。
于是难以自制地,尼格玛对那人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从华盛顿·欧文的《大杂烩》到哥谭日报的新闻有语法错误,从街头开了家蓝纹奶酪店到哥谭的失业率都是由煞笔资|本家导致的。
那人一直也不说话,只是默默站在尼格玛旁边。那双迷蒙的眼睛遥望着雨幕。
钢蓝色的、沉默的眼睛。
天空逐渐转变为更加深沉的黑色,而雨也变小了,尼格玛意识到,哦,是时候可以离开了。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是其实又没什么可说的。他看着旁边那个人拿起伞,准备离开。
黑色的风衣衣摆被风刮得微微飘动,那人走到零星的细雨之中,也没撑开伞。正当尼格玛以为那人就要这么走开时。
那人却看向尼格玛,给他了一张名片,“如果你感觉自己真的有才能的话,就去韦恩集团吧,你会有一份工作。”
“爱德华·尼格玛先生。”
尼格玛听到自己的名字被这人以一种轻柔含糊的语调念出,不由得浑身一激灵。
随即他意识到,自己抱着的纸箱文件被风翻开了一角,那里有自己的签名。
尼格玛接过那张名片,那张名片上写的是“托马斯·韦恩”。
后来他试探着去了韦恩集团,通过了测试,入职了韦恩集团。他也知道了托马斯·韦恩的所有事情,包括他11岁时父母双亡,以那么小的年纪却支撑起了韦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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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托马斯韦恩是个聪明人,所以才能欣赏自己的才华!他真是太有眼光了!
虽然进了韦恩集团后,尼格玛的生活比之前要好多了,他在研发部,甚至还能凭借自己的脑瓜子获得优秀员工。然而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对,他觉得生活应该更“有趣”一些。
那位托马斯·韦恩,那个有趣的谜团,那位聪明人,应该会带来更加令人兴奋的东西,他会给自己带来更加、更加迷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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