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样的日程安排,让识迷有些为难,“十日都未必适应稳妥,你六日就想回去,还要长途跋涉上白玉京,不怕出事吗?”
若说身体方面的契合,至多也就恢复了五六成,但时间不等人,他有太多的公务要处置,九章府那只庞然巨兽须得紧紧栓住,离开过久,难保不生变故。
还是因为这些年习惯了忙碌,现在回忆从前,拖着那具千疮百孔的身体,竟能坚持到今日,居然有些不敢设想。
“能出什么事,再坏也坏不过众目睽睽下,骨骼尽碎而死。”他说着,双眼幽幽凝视她,“再说不是还有女郎吗,有你在,可保在下周全。”
这顶高帽子戴得好,把她的退路都斩断了。她原本还想谦虚一下,转念想想大可不必,便大包大揽地拍了拍胸口,“是这话,我会尽职看顾你,短期之内保你无恙。不过你要带我上白玉京吗?后日就出发?”
他说是,“女郎有别的安排吗?”
识迷说没有,“我整日无所事事,哪来什么安排。到时候我跟在你左右,别人问起,就说我是你的婢女好了。”
“婢女?”他侧目,“是不是太委屈女郎了?”
识迷是个通透人,在其位就得谋其政,“正经好女郎,哪个会在婚前跟着你到处跑!我这是为了自己的声誉,太师夫人不得有些架子吗。”
他听罢也不反对,“那就照着女郎的意思行事吧。”
没有媒妁之言,更不需要牵线搭桥,这婚姻板上钉钉,彼此谈及此事透着水到渠成的坦然,简直就像讨论晚饭吃什么一样简单。
识迷乜了眼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你心里,是不是觉得我高攀了?”
陆悯的沉默是最好的回应,隔了会儿才曼声回答:“我十二岁入朝,二十岁拜相,名门望族想与我结亲者,八字庚帖堆了足有三尺高。”
看吧,只差说是了。识迷没想成全他的傲慢,大大方方发笑,“三尺高?是燕朝的望族不值钱
,还是名门只生女郎?不可否认你是抢手,但那么多人要嫁你,你毒发之前身子还可以,怎么不娶?难道是有隐疾?”
陆悯向来高高在上,从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现在来了个不知轻重的女郎,惹得他有些恼火,便正襟危坐寒声驳斥,“天下尚未一统,娶妻有什么要紧。”
识迷听了这话,愈发觉得这人是个十足的野心家。苍生平等,谁该一统天下,谁又该被人鱼肉呢。燕人的大志是吞并四国,一家独大,其实以前五国并列,也没什么不好。
她本想忍的,可惜没忍住,“你问过四国的人,愿意归顺燕朝,拜燕王为王吗?”
为政者,自然有他的一套道理,“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五国各自为政三十九年,三十九年间群雄逐鹿,百姓死伤无数,对于五国子民来说,并非好事。”
所以弄得生灵涂炭,为成就他们眼中的大业,干脆长痛不如短痛?
识迷耷拉着眉眼笑了笑,不打算再为此争辩了,“太师说得也对,天下太平了好娶亲,这不,时机到了。”
这里东拉西扯,外面阿利刀一阵风似的跑进来,咋咋呼呼说:“本以为得烧上一整日,没想到两个时辰就成灰了。还得是多加炭,火苗烧起来呜呜作响,压都压不住。”
识迷回身问陆悯,“烧完了,灰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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