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特别不解的问庄先生,“先生,大姐为什么非得跟一个人才能活,她自己不能活吗?她为什么说要去山脚下搭棚子住?家里的房子不能住吗?”
庄先生看着小弟子,沉吟半响,斟酌着道:“世间女子生存不易,她没有田地,又没有手艺,自然难以养活自己。”
庄先生不好跟她讲世俗,讲流言蜚语,那样对一个小孩儿来说太沉重,所以他只能从生存上来说,他道:“衣食住行都要有所依仗才行,她嫁人了,夫家有田地,也有可劳动的人,日子虽难点儿,好歹能活下去,所以你母亲才提议她再嫁。”
满宝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
她兴奋起来,道:“这个不难呀,大姐没地,让我爹分一点给她就是了,还能让大哥他们去给她开荒,多开几块,想种多少种多少。”
庄先生一噎,看着兴奋的小弟子,半响才道:“田产一般都是儿子继承的,当然,也有女方的,那得是嫁妆……”
说着,说着庄先生也觉得自己前后矛盾,他总不能明着告诉小徒弟,她爹可能会偏心,不乐意分产给你大姐吧?
庄先生轻咳一声,转而道:“你大姐名下要有田产,就得立个女户。”
这么一说,他顺了不说,回答小徒弟的另一个问题,“既然是女户,家里的房屋当然不可能分给她了,而且你家现在的房屋也少,恐怕都不够你哥哥们分吧?”
满宝没抓住重点,她好奇的问道,“为什么女户不能分房子,男户就可以?先生,这是律法上规定的吗?”
这还真不是,庄先生默默地看着小弟子,小弟子也默默地看着他。
半响,庄先生道忍不住叹息,“你再大一点儿就好了。”
再大一点儿,他也不至于那么难出口,虽然依旧会让小弟子受到冲击,但那时她肯定懂得更多了,了解了世俗,对这些更能接受。
就算他说她父母偏心,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出来,因为这世间的父母,哪有不偏心的呢?
尤其是面对一边是儿,一边是女的情况下。
第114章 吵架
不能离间人家的父母子女的关系,那就只能从客官上来说了。
庄先生回书房里找来了一本很厚很厚的书,和她道:“你现在还小,等你再大一点就可以看律法书了。”
庄先生翻到一页,将满宝带到身边来,让她看。
知道她现在不怎么会断句,也很难看得懂这些晦涩的条文,庄先生便只点了点书就用通俗的语言给她解释,“女子也可继承父母财产,父母给女儿准备的嫁妆就是最直接的表现。”
庄先生道:“从律法上来说,只要父母留下遗言,要将房屋给女儿继承,那么理论上来说,女儿是可以继承房屋的。”
满宝被科科坑过好多次,所以她一下就问道:“那实际上呢?”
庄先生赞许的看了她一眼,道:“虽有国法,但这种事民不告,官不究,国法之下还有族法,有家法,除非女子留在家中招婿,不然祖产一般都不会传给女子。”
满宝眼睛亮晶晶的,问道:“什么是招婿呀?”
“就是让你大姐娶个夫君回来,男嫁女娶。”庄先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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