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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故事害人。

他六岁读《睡美人》时都没代入相信过自己会是王子,却在十六岁的某个瞬间信了。

余寻闭着眼睛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眼镜被他摘掉了,周敛能看清他的睫毛在阳光下颤啊颤的,嘴唇也泛着柔光,只要他亲一下,那双在他心上滴过蜡的眼睛就会为他睁开。

周敛口干舌燥,心痒得像是有羽毛在上面踮着脚尖跳舞,他撑在地上的手快把草皮都给薅下来。

也顾不上周围还有上百双眼睛在看。

他实在忍不住,低下头亲了余寻。

他真的好喜欢他。

第47章

冲动的结果就是,他害余寻被大家调侃了好久,余寻似乎也更躲着他。

狡辩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他们天天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这件事上他不敢站出来辩解,只能暗自懊恼。

后面升入高三后,连周敛都能感觉到班上的氛围渐渐开始变了,余寻也开始挤一些小时间用来学习。

那天真亲到人后,周敛的那些冲动反而开始变得好压制。

高三开学后,余寻原本坐得离他有些远,但某一天,班主任突然通知说要调一下位置,然后站在讲台上公然问,有没有谁自愿跟一个患银屑病的男同学做同桌。

教室没有多余的位置,那个男同学的新同桌全程低着头,或许是因为自己歧视了他人主动找老师要求换位置而感到不好意思。

同学们嘀嘀咕咕的议论着,戴向东也在周敛旁边说:“谁会自愿跟他坐啊,风一吹,他脸上手上那些皮屑蹭蹭掉,指不定吹多少到自己身上,想想都恶心,而且他身上还一股怪味儿。”

周敛不置可否。

但他承认,他没有想过要举手。他不会说戴向东那些话,但心里确实也是那样想的。

如果没有余寻。

余寻很爱干净,周敛甚至怀疑他的校服每天都在洗,永远有一股淡淡的洗衣粉香味。

相比自己,他更不想余寻跟那个同学坐一起。

所以他死死盯着余寻摆放在桌面上的手臂,在察觉到它要举起来之前,抢先一步举手。

他甚至大声说了一句:“我!”

想阻止余寻,但余寻的手还是在他之后举了起来。

在他们之后,也陆陆续续有几个同学举起手,于是老师让那个同学自己选。男生没选大大咧咧的田萧,也没选温婉娴静的学委,当然更不会选一脸不爽的他。

最后是余寻跟那人做了同桌,搬到了他的斜前方。

谁都知道余寻好。

不过周敛离他更近了。

近到每天一转头就能看见他的侧脸,看见他明亮的眼睛和专注的神情。

近到有一天看不见,一刻看不见,他心里就不舒服。

周敛知道高三是关键时期,尤其是对热爱学习的人来说。

他喜欢余寻,喜欢到不急着想要拥有他。

只要抬头就能看见,他就心满意足。

周敛克制着自己的情感,一直到高考结束那天。

他和余寻在同一个考区,考前他也去看了余寻的考场。他知道余寻家不在A市,所以最后一科考完后,他迫不及待地直奔余寻的考场而去。

他莫名害怕,担心余寻考完试就回家了。

两个教室之间有点远,大家又都是同一时间涌出来,周敛没能在余寻的考场外找到人。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周敛挤在人潮中,放眼望去,前后左右全是人,数不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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