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过了最开始的新生期后,乔瑞渐渐开始适应了自己的学习节奏,也对于自己制定的新学习计划感到满意。
然后,等大家都开始适应了这个节奏,教授却又开始加快了学习进度,改变了教学方法!
乔瑞:“……”这是嫌弃她死得太慢吗?
从现在开始,每个学生都会轮流开始作为案例的讲述者,来讲台上,陈述每节课要分析的案例,和教授一起完成一节课的内容。
这天轮到乔瑞了,她提前将案例仔细读了几遍,用自己的语言复述出来,之后教授做一些补充。
有人说,三年的JD学习,学校教给你的,并不是具体的知识,而是培养你的四项基本法学能力。
首先,每当学生陈述完一件案例后,教授都会惯例性的提问一句:“所以,这个案例中的关键点是什么?”
如果你连关键点都找不对,那么这个案例从一开始就会失败。
所以训练学生寻找一件事情的关键点,是伴随着整个三年JD学习过程的。
这是一个M国历史上经典的,由于内部审计失败而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的案件。
当教授问出这句话后,大家可以小组讨论,每个小组一个代表上台来发言,将他们小组对这个案例的关键点分析结果,在全班面前讲出来。
最后,教授会和大家讲解这个案例真正的矛盾点。
之后,是法律工作者都必须要掌握的一个技能,这个技能便是法律的快速检索能力。
每个学生在开学的时候,都会收到法学院发给每个学生的一个法律检索账号,每个人都需要训练自己,在繁冗的法律条文中,历史判例中,甚至某个知名律师对某个法律的分析中,以最快的速度,利用关键词检索出你需要用来支持你论点的证据。
没有人可以将全天下的判例和法律条文记在大脑里,除非你是一台计算机!
据说,很多律师法律检索的能力能快到什么程度呢?那就是,比如一个律师正在庭审中,被法官忽然问到一个事先并没有准备的口头答辩,那么,他甚至可以当场从繁多的判例中,就在法官面前,检索到用来支持自己答辩立场的判例!
法官可没有那么多耐心等你慢慢检索,这是多么强大的能力啊!
所以,教授会当场要求学生查找当堂需要的佐证判例。
第三步,就是训练这些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了,这就是口头答辩过程中,律师要做的事情。
之后,他们全班又会按照小组讨论,开始现场进行口头答辩,有时候,甚至在课堂上会开一场模拟法庭,学生被分成两组,一组是原告,一组是被告,课上来一场庭审。
最后一步,也就是每个法学生一直在训练的能力,那就是法律文书的写作。
你的法律文书除了要将事实述说清楚,简单易懂,还必须法律分析完整,论据充分。
每节课都像是在打仗一般,有辩论,有学生自己主持的联合国会议,有模拟法庭,总之,每个人都不要妄想躲在教室后面保持沉默。
第一年是地狱,不仅仅是那大到可怕的阅读量,这种天天的当堂训练也是地狱式的折磨。
原先课程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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