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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被突然暴起的阿顺掐断了脖子,停止了呼吸。

阿顺正拖着受伤的身体,在地上边爬边喊“杀人了”。

而沾满温热鲜血的牛耳尖刀,正握在仲飘萍手里。

仲飘萍表情木然地望着这个场景,想,真妙。

若是有人路过,见到这个场景,定然会认定自己是最大的恶人。

接下来,他要怎么做呢?

他除非一刀刺死阿顺,把板车、马匹和两具尸体都抛在这里,否则,一旦放任阿顺活着去报信,他必然要把所有罪责都推到自己头上。

理由也是现成的。

哪怕让仲飘萍自己想,都能在短时间内构思出一个还算圆满的故事:

因为马匹被官府强征,仲飘萍心怀不满,路上与负责运送伤者的阿顺吵了起来。

很快,口角升级成斗殴。

仲飘萍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牛耳尖刀,攮了阿顺一下,攮歪了,却以为把他杀死了。

正在惊惶间,因为路途颠簸,被救出来的灾民醒了过来,目睹了这一幕。

于是,仲飘萍恶向胆边生,把还有一口气的灾民掐死灭口。

阿顺这时候从痛苦中苏醒过来,英勇护民,想阻止他的恶行,却被丧心病狂的仲飘萍连砍了好几刀。

阿顺伸手格挡,试图护住要害,所以手背上多了几道砍伤,连大拇指都差点被人砍掉。

于绝境处,阿顺爆发出了十二万分的求生欲,仗着自己是本地人、对地形较熟,挣扎着一头扎进了一人多高的蒿草丛里,机智地与暴民仲飘萍周旋起来。

老天有眼,仲飘萍迷失在了蒿草丛里,而阿顺顺利地甩掉了这个尾巴,前往衙门报案。

而仲飘萍的马被官府征用时,有一名官府吏员不仅登记了他的路引,还看到了他的脸。

想必假以时日,写着他姓名、画着他面容的通缉令,便会贴满大街小巷。

再经细查,不难发现这个暴起杀人的“仲飘萍”,居然是左佥都御史闻人约的手下。

多好的一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故事。

……那么,仲飘萍作为故事的主角之一,应该怎么选才对呢?

他如是想着,手握利刃,快步走了上去。

阿顺在地上卖力地蛄蛹着,听到身后传来喊叫声,顿时叫嚷得更大声了。

简直像是在故意找死一样。

仲飘萍当过乞丐,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他知道,在面临生死关头时,每个人的反应迥然不同。

有些人会在绝境中生出急智,但有些人也会热血上头,做出些故意挑衅的愚蠢行径。

仲飘萍快步迫近了他,用牛耳尖刀的钝柄重重磕在了阿顺的后脑勺上。

……世界终于清净了。

仲飘萍没有任何表情,掂着手中的刀刃,正在考虑要不要把他宰了,就听身后的草丛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响。

他头一偏,只见一个年轻人从草丛里探出头来,腰带松松垮垮,还未束拢,脸色一片煞白,像是来野排的。

他的声音里带着点颤抖:“小哥……我……”

仲飘萍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歪了歪头。

那年轻人急忙道:“你别急着动手!我,我都看见了!”

他急急往前一指,口齿清楚道说:“是那人先掏的刀!我刚才蹲在这里,都瞧见了!你和这个……这个……”

年轻人指向那满身泥巴的死人:“你们俩是一拨的吧?这人是车夫?他是不是想趁火打劫,劫你财物,抢劫不成,就要杀人?!”

他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我陪你去衙门,我给你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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