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昕:“被告人一直坚信‘心病还需心药医’,认为贾强是他心理病的来源,只要去除这个来源,他的病就会好。而我也曾多次告诉他,贾强只是起因,并非病根。被告人需要从心态上调整状态,只有放下过去的事,才能摆脱心魔。”
“反对。”罗斐提出异议,“检察官的提问带有引导性,证人的判断过于主观。即便被告人真的这样说过,也不能证明被告人杀害死者是早有预谋。不要忘了,被告人出现在案发现场的时候没有持械,他是因为受到死者的语言刺激而激情杀人。如果死者当时没有进一步刺激被告人,而是将事情解释清楚,被告人不会砍下那一刀。而且在砍下那一刀之后,被告人没有继续追砍补刀,而是被自己的冲动行为吓了一跳,说明被告人事先没有预谋。”
接着轮到罗斐对宋昕提问:“证人,你在笔录上说,当被告人得知贾强至今仍在骚扰董承欣之后,在去找死者以前,这期间曾找过你一次,对吗?”
“是的。他那天情绪起伏很大,受到极大困扰。”
“那么他都说了什么?”
“他说他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想不到那个人渣逍遥法外十几年还不满足。他很担心因为工作太忙没办法时刻保护董承欣,害怕再发生当年那种事。因为这样,被告人已经连续几天失眠,白天还要不间断地送外卖,持续头疼,脾气逐渐暴躁。”
“那么基于你的经验和判断,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人进一步刺激到被告人,还说出一些令被告人无法忍受的话,拿被告人最在意的事开玩笑,会不会令被告人做出极端行为?”
不等罗斐回答,林一唯便说:“反对。辩护人的提问同样带有引导性。即便死者曾经在语言上刺激被告人,这也不是杀人的理由。”
罗斐接道:“这的确不是杀人的理由,被告人从没有否认他杀害死者的事实。而我提的问题,是被告人犯案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不能不问原因和动机,只看结果,就轻易裁定一个人的行为。”
直到宋昕忽然说:“我可以回答刚才的问题,用我的专业判断。也愿意为我接下来的话负上法律责任。”
“证人,你可要想清楚。”林一唯提醒道。
宋昕点头,遂看向审判长:“被告人最后一次找我,情绪的确很激动,也表示出极大的困扰。可当我们聊了半个小时之后,他的情绪就逐渐好转,还说了一句令我印象十分深刻的话……他说‘如果我再因为这个人渣坐牢,也许我以后都见不到我妹妹了,她一个人无法生活,她需要我’。”
“正是这句话令我肯定,被告人已经打消找死者寻仇的目的。被告人认为比起死者过去做的事,他妹妹董承欣的未来更为要紧。他有责任照顾智商方面有缺陷的董承欣,因为要送外卖,害怕丢失现在的工作,就连去精神科看诊都不敢用自己的身份。他曾说过不能靠拿低保生活,他还要给他妹妹存嫁妆,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事,他都会选择忍下来。所以后来当我听说被告人去找死者理论时,我感到非常意外,因为这和他那天的保证完全相悖。”
“基于我的经验,我当时的直觉就是这中间一定发生了某些‘意外’。如果被告人一开始就决定找死者,那么他就不会连外卖都不送而跑来找我。他这份工作对好评率和全勤考核十分严格,他请假就意味着当月可能无法达标。而他来找我,这个行为不仅是求助,也是一种自救的表现。一个求生欲这样强烈,在发现自己情绪极度不稳,还能生出自救意识的受助者,要令他做出杀人行为,这种‘意外’所带来的刺激一定强烈到足以突破他的所有精神防线。否则以被告人当时的理性思考,但凡有一点时间缓冲令他想清楚,他都不会砍下那一刀。”
第61章 只能说一句“当年我也和你一……
如果单独听宋昕的话, 加上他自身形象和颇具说服力的专业背景,会有很多人选择相信董承宇并无杀人意图。
可当宋昕话音落地时,林一唯却无缝衔接道:“证人的结论只是一种‘假设’。被告人的确杀害死者, 而且主观恶意非常强烈。在过去的心理咨询中他也多次表示出要除掉死者的意图。虽然在后面的咨询里, 被告人有过犹豫、摇摆, 但他最终还是选择将死者杀害。我先基于这个事实, 就没必要再被告人‘会不会砍下那一刀’这种带有假设性的问题了。”
随即林一唯转向罗斐, 算是反驳,也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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