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下移,他指出我尾椎那块伤痕末端,还有一小块渗血的迹象,抽了纸巾,在上面轻轻按压,吸走血。
借着这样的姿势,说出的话像贴着耳朵呢喃。
“你的肚子很平坦,而且好软,衣服有淡的香味,就是肋骨比较咯人,我有点呼吸不上。”
“?”
虽然鹤翊的夸赞有点奇怪但是我必须要解释我不是个奇怪的人,“王西要毁了你的脸,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护住你,所以一急就……”
他笑出了声,冷淡的脸变得生动,灯下格外动人。然后我就卡壳了。
“你和别人很不一样,我喜欢和你呆着。”
腰间温度灼热,我脑子只剩程序般礼貌的回应。
“好、好的。”
第13章 记得保持守信(新)
尾骨最后一点痂皮脱落,略微凸起的新肉慢慢变平,当它变成极淡的樱粉色时,我和鹤翊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
总是像湖水一样温吞平静的鹤翊,开始频繁出现在我面前。
他清晰掌握我的日常动向,时不时在我下课、开完会、出宿舍门时出现,在其他人还没找我之前先一步挤到我身边。
在我第三次和饭桶说我要和鹤翊去吃兰州拉面的时候,他哀嚎:“鹤翊鹤翊鹤翊,怎么老是鹤翊,我俩说句话都没时间,更别说打球了,他是不是故意的,专挑我找你这时间来。”
确实凑巧。我和饭桶上课时间有冲突,一周里有五天都是错开上下课,唯一彼此有空的时间只有在周三时候,大家下午都没课。
偏偏鹤翊每次都能在这一天下午三点,我下课的时间,准时出现在花坛空地等着我。
不过鹤翊毕竟没什么朋友,找我也正常。
“他就是看我周三有空。”
“你周一,周末也没课啊,他怎么不这个时间找你。”
“那他不一定那个时间有空。”我安慰饭桶,“下次,下次我一定推掉所有事和你打球,行不?”
饭桶也只是顺嘴吐槽两句,听我这话就喜上眉梢,“行了行了,赶紧去吧,你记得下周和我打球就行。”
我收完书本,从图书馆里出来,鹤翊站在在楼梯的拐角处,双手搁在围栏处,摘过垂在他头顶上一朵鸡蛋花,花瓣洁白嫩黄,他百无聊赖地将它夹在指间,反转来反转去,听到我趋近的脚步,他回头看我,说:“你晚了十分钟,遇到什么事了?”
我走下楼梯,来到他身旁,他跟着我一块下楼,我说:“饭桶来找我打球,耽误了一会。”
鹤翊嘴角变平,将花随手搁在我衬衣上的口袋,语气变得有点硬:“是我先找的你,你为什么要理他。”
鹤翊对承诺、时间、和约定有超乎寻常的执着。晚到了,他会敏锐察觉到,追问异常;如果破坏了约定,他会向此刻这样拉着个脸,我想如果我爽约的话,他大概会消失相当长一段时间,和我绝交。
基于此前鹤翊被两次告白无果,我合理怀疑他对恋爱毫无兴趣,和我成为朋友有心存感激的成分。我没有自恋到他会喜欢我的地步,这种疑似醋性大发的表现,是他认为唯一的朋友如果失约,是绝对令人愤怒的事情。
换言之,鹤翊表达情感其实很纯粹直接,他重视这段友谊,只要他存在,任何人都不能轻易干涉。正因此,他对饭桶有微妙的敌意,甚至要比听到我室友时更容易冷脸。
“我不喜欢别人骗我,如果不守信,场面会变得很难看。”
他面无表情陈述着,看样子欺骗他真的会很严重。
我顺着他的话:“是啊,所以我很严肃地对他说,你先约的我,我得守信,要先来找你。”
鹤翊这才勉强缓和脸色。
好,危机解除。
我们走回林荫小道,那个当初划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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